译文
名都盛产艳丽的美女,洛阳更有风度翩翩的少年。
我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身着的衣服奢华鲜艳。
斗鸡在东郊的道路上,赛马于长列的楸树间。
我骑马驰骋还不到半路,一双野兔就蹦到了跟前。
于是立即弯起弓弩搭上了响箭,扬鞭策马追上了南山。
我左手挽弓,右手发箭,只一箭就把双兔射倒了。
别的技巧还没有施展,又迎头射中空中的飞鸢。
观猎的行人齐声喝彩,旁边的射手为我赞叹。
归来大宴于平乐古观,美酒一斗便值十千钱。
细切了鲤鱼烹煮虾羹,爆炒甲鱼再烧烤熊掌。
呼朋引伴地前来入座,长长的筵席顷刻
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进入洛阳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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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都篇》是一首五言古诗。此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反映了当时纨绔子弟们的一种生活状态。全诗叙事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体现出详略得当、追求典型的写作特点。
《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曹植(192-232),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建安文学代表人物。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后人因他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
贵贱贤愚,莫不营营以惜生,斯甚惑焉;故极陈形影之苦,言神辨自然以释之。好事君子,共取其心焉。
形赠影
天地长不没,山川无改时。
草木得常理,霜露荣悴之。
谓人最灵智,独复不如兹。
适见在世中,奄去靡归期。
奚觉无一人,亲识岂相思。
但余平生物,举目情凄洏。
我无腾化术,必尔不复疑。
愿君取吾言,得酒莫苟辞。
影答形
存生不可言,卫生每苦拙。
诚愿游昆华,邈然兹道绝。
与子相遇来,未尝异悲悦。
憩荫若暂乖,止日终不别。
此同既难常,黯尔俱时灭。
身没名亦尽,念之五情热。
立善有遗爱,胡为不自竭?
酒云能消忧,方此讵不劣!
神释
大钧无私力,万理自森著。
人为三才中,岂不以我故。
与君虽异物,生而相依附。
结托既喜同,安得不相语。
三皇大圣人,今复在何处?
彭祖爱永年,欲留不得住。
老少同一死,贤愚无复数。
日醉或能忘,将非促龄具?
立善常所欣,谁当为汝誉?
甚念伤吾生,正宜委运去。
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
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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