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赵岩
字鲁瞻,号秋巘。长沙(今属湖南省)人,寓居溧阳(今属江苏省)。生卒年不详。宋代丞相赵葵后代。早年遭遇鲁王(雕阿不刺,弘吉刺氏贴木之子)诬谤而退居江南。赵岩长于诗,在太长公主前曾立赋八首七律,大受赞赏,得公主赏赐甚盛。而其出门即将金银器皿“皆碎而为分,惠官中从者及寒士”(元·孔静斋《至正直记》卷一“赵岩乐府”条)。赵岩又好酒,人称“醉后可顷刻赋诗百篇,时人皆推羡之”。然一生潦倒,晚年醉病而卒,遗骨归长沙。其散曲仅存小令一首。但此曲笔调活泼,构思颇见新意,在元曲中亦可算作佳作。 ► 1 篇诗文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