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吕不韦
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钟②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③;以锤④毁之,钟况然⑤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⑥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7)也!
注释
(1)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
亡,逃亡。
(2)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3)则:但是
(4)负:用背驮东西。
(5)锤(chuí):槌子或棒子。
(6)况(huàng)然:形容钟声。
(7)遽(jù):立刻。
(8)悖(bèi):荒谬。 (8)恶(e):害怕。
译文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寓意
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总是要响的。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采取不承认的态度,以为如此,客观就不存在了,这和“掩耳盗铃”一样,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人之为学有难易乎?学之,则难者亦易矣;不学,则易者亦难矣。
吾资之昏,不逮人也,吾材之庸,不逮人也;旦旦而学之,久而不怠焉,迄乎成,而亦不知其昏与庸也。吾资之聪,倍人也,吾材之敏,倍人也;屏弃而不用,其与昏与庸无以异也。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然则昏庸聪敏之用,岂有常哉?
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贫者语于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富者曰:“子何恃而往?”曰:“吾一瓶一钵足矣。”富者曰:“吾数年来欲买舟而下,犹未能也。子何恃而往!”越明年,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富者有惭色。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僧富者不能至而贫者至焉。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
是故聪与敏,可恃而不可恃也;自恃其聪与敏而不学者,自败者也。昏与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不自限其昏与庸,而力学不倦者,自力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