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仪出生于沧州无棣(今山东庆云)人李氏名门望族。22岁的李之仪进士及第,初任职四明、万全县令等。他才华横溢,琴棋书画皆其所能。《四库全书》称李之仪的文章“神锋俊逸,往往具有苏轼之体”。他的诗词文章写得好,在一定程度上是受苏轼的熏陶、指点;他仕途多舛,也与苏轼有很大关系。
苏轼对李之仪的影响极为深刻。《姑溪居士全集》中收录与苏轼有关的作品四十余首;《苏轼文集》和《苏轼诗集》中收录与李之仪有关的作品二十余首,特别是在遇赦北归的一年时间内,苏轼给李之仪的信笺就达七封。由此可见,二人的情谊非同一般。
苏轼比李之仪年长,李之仪视苏轼如兄若师。熙宁四年(
李之仪是苏轼门人之一,元祐文人集团的成员,擅长作词,前人称其“多次韵”小令更长于淡语、景语、情语(毛晋《姑溪词跋》)。他很注意词的特点,曾说“长短句于遣词中最为难工,自有一种风格。稍不如格,便觉龃龉。”他批评柳永“韵终不胜”、张先“才不足而情有余”,而主张像晏殊、欧阳修那样“语尽而意不尽,意尽而情不尽”(《跋吴思道小词》)。他的佳作也确能达到这一要求,如〔卜算子〕:“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立意造语学民歌与古乐府,即景生情,即事喻理;下片借水言情,极为深婉含蓄。他曾与秦观、黄庭坚、贺铸等人歌词赠答,前
李之仪,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他是北宋中后期“苏门”文人集团的重要成员,官至原州(今属甘肃)通判。李之仪一生官职并不显赫,但他与苏轼的文缘友情却流传至今。
李之仪早年师从于范仲淹之子范纯仁。熙宁三年(1070)进士,初授万全县令,后到鄜延军任职。元丰六年(1083)春回京。时高丽王王徽卒,朝廷委左谏大夫杨景略等前去吊唁。杨素闻李之仪清节贤名,才华横溢,遂奏请之仪同行,作为书状。出使途中,路过山东长清县孝堂山汉石祠时,曾题字于石祠的石柱上,大字楷书,共五行,现刻字尚存。这是他在山东留下的仅有的遗迹。
哲宗元祐初(1086)范纯仁拜尚书右仆射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