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到,生于赵国首都邯郸。钱穆《先秦诸子系年》 和梁启超《先秦学术年表》认为他卒于公元前299年(齐闵王时,今人以为错误)。
早年曾学“黄老道德之术”,后来成为法家创始人物。也有人鉴于他道法结合的思想倾向,称之为道法家。齐宣王时期,他曾长期在稷下讲学,有不少学生,在当时享有盛名。在稷下学宫时,与田骈、接子、环渊等有较多的交往。他们一起被齐王任命为“列大夫”,齐王特意为他们在宽阔平坦、四通八达的大路旁建造高门大屋的宅第,以示尊宠之意。他主张“抱法处世”“无为而治”。又一说,慎到,赵人也,其著作多佚。明慎懋编纂《慎子内外篇》 ,并辑录慎到传记大略谓:“慎到者,赵之邯郸人也。
法治
民一于君,事断于法
慎到主张“民一于君,事断于法”,即百姓、百官听从于君主的政令,而君主在做事时必须完全依法行事。而且,立法权也要集中于君主之手,各级的官吏只能严格地遵守法律和执行法律,即“以死守法”。百姓则要接受法令的规定,按法做事,即“以力役法”。慎到认为这样才能实行法治,并取得功效。在君主具体执法的过程中,慎到提倡法治,做到公平执法,反对人治。主张立法要为公,反对立法为私。用他的话说,就是“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他认为法治比人治优越,甚至说不好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好。
慎到非常重视法律的作用,认为“治国无其
慎到著有《慎子》。《慎子》一书,司马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介绍说有“十二论”。徐广注释道:“今《慎子》,刘向所定,有四十一篇。”班固《汉书·艺文志》著录为四十二篇,宋代的《崇文总目》记为三十七篇。清朝时,钱熙祚合编为七篇,刻入《守山阁丛书》。现存《慎子》只有七篇,即《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群书治要》里有《知忠》《君臣》。由此可见,《慎子》的佚失情况相当严重。除上述篇目外,还有佚文数十条。
慎到与老子、庄子都崇尚自然,出发点相同,但他们的归宿差之甚远。老子看到自然的伟大,鼓吹“绝圣弃智,复古归朴”,庄子在“完美自然”的前提下,对人类社会充满绝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