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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刑统

    窦仪
    宋代
    史部政书类

    《宋刑统》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是北宋建隆四年(963年)由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主持制定的法典,为中国历史上首部刻板印行的法典。其体例承袭唐末《大中刑律统类》及后周《显德刑统》,共三十卷,分12篇213门,含律文502条及疏议,附敕、令、格、式177条,另增起请条32条,除继承前代体例外,还收录唐朝部分法令诏敕作为参考。

    窦仪

    窦仪

    窦仪(九一四~九六六),字可象,蓟州渔阳(今天津蓟县)人。后晋天福中进士。历仕后汉、后周,官至翰林学士、兵部侍郎。宋太祖建隆元年(九六○),迁工部尚书,兼判大理寺。再入翰林为学士。乾德二年(九六四),加礼部尚书。四年,知贡举,是冬卒,年五十三。《宋史》卷二六三有传。今录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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