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旁有庙曰黄陵,自前古以祠尧之二女—舜二妃者。庭有石碑,断裂分散在地,其文剥缺,考图记,言“汉荆州牧刘表景升之立”,题曰“湘夫人碑”。今验其文,乃晋太康九年,又其额曰“虞帝二妃之碑”,非景升立者。
秦博士对始皇帝云:“湘君者,尧之二女,舜妃者也。”刘向郑玄亦皆以二妃为湘君,而离骚九歌既有湘君,又有湘夫人。王逸之解,以为湘君者,自其水神,而谓湘夫人乃二妃也,从舜南征三苗不及,道死沅湘之间。山海经曰:“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郭璞疑二女者帝舜之后,不当降小水为其夫人,因以二女为天帝之女。以余考之,璞与王逸俱失也。尧之长女娥皇为舜正妃,故曰“君”,其二女女英自宜降曰“夫人”也。故九歌辞谓娥皇为“君”,谓女英“帝子”,各以其盛者推言之也。礼有“小君君母”,明其正自得称君也。书曰“舜陟方乃死”,传谓“舜昇道南方以死”,或又曰:“舜死葬苍梧,二妃从之不及,溺死沅湘之间。”余谓竹书纪年帝王之没皆曰“陟”,“陟”,升也,谓升天也。书曰“殷礼陟配天”,言以道终,其德协天也。书纪舜之没云“陟”者,与竹书周书同文也。其下言“方乃死”者,所以释“陟”为“死”也。地之势东南下,如言舜南巡而死,宜言“下方”,不得言“陟方”也。以此谓舜死葬苍梧,于时二妃从之不及而溺者,皆不可信。
二妃既曰以谋语舜,脱舜之厄,成舜之圣,尧死而舜有天下为天子,二妃之力。宜常为神,食民之祭。今之渡湖江者,莫敢不进礼庙下。
元和十四年春,余以言事得罪,黜为潮州刺史。其地于汉为南海之揭阳,厉毒所聚,惧不得脱死,过庙而祷之。其冬,移袁州刺史。明年九月,拜国子祭酒。使以私钱十万抵岳州,愿易庙之圮桷腐瓦于刺史王堪。长庆元年,刺史张愉自京师往,与愉故善,谓曰:“丐我一碑石,载二妃庙事,且令后世知有子名。”愉曰:“诺。”既至州,报曰:“碑谨具。”遂篆其事俾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