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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廷立法,不可不严。有司行法,不可不恕。

    摘自《格言联璧·从政类第八

    译文朝廷制定法律,不能不严肃严厉;官员执行法律,不能不稍加宽恕。

    注释有司:官吏。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故称。

    赏析此句观点鲜明且辩证,“国家立法,不可不严”强调立法需严谨,以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有司行法,不可不恕”指出执法者执行法律时应怀宽容,避免机械执法,体现严与恕在立法执法中的合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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