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曾子的妻子到集市上去,她的儿子跟随着她在她后面边走边哭。曾子的妻子对儿子说:“你先回去,等我回来后杀猪给你吃。”妻子从集市上回来,曾子就想抓只猪准备杀了它。他的妻子马上阻止他说:“我只不过是跟儿子开了个玩笑罢了。”曾子说:“不可以与儿子开玩笑。儿子什么都不懂,他只学习父母的,听从父母的教导。现在你欺骗了他,这就是在教育他欺骗人。母亲欺骗儿子,儿子就不会再相信他的母亲了,这不是正确教育孩子的方法啊。” 于是曾子就煮猪给孩子吃了。
注释
曾子之妻之市:曾子的妻子到集市去。之,前一个作助词“的”,后一个作动词“去”,市集市。曾子(前505~前432):
一、通假字
汝:汝通你;如“汝还”。
反:反通返,返回;如“顾反为汝杀彘”。
二、古今异义
适:
今常用义:适合。文中古义:往,到;如“妻适市来”。
特:
今常用义:特别,特殊。文中古义:只是;如“特与婴儿戏耳”。
学者:
今常用义:在学术上有一定成就的人。文中古义:学习的人;如“待父母而学者也”。
成教:
今常用义:“成人教育”的简称。文中古义:完成教导,教好;如“非所以成教也”。
三、一词多义
还:
(1)huán,动词,回去;如“汝
今有客马,日行三百里。客去忘持衣。日已三分之一,主人乃觉。持衣追及, 与之而还;至家视日四分之三。问主人马不休,日行几何?答曰:七百八十里。
术曰: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半其余,以为法。〔按:此术“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者,除,其减也。减之余,有 十二分之五,即是主人追客还用日率也。去其还,存其往。率之者,子不可半,故倍母,二十四分之五。是为主人 与客均行用日之率也。〕
副置法,增三分日之一。〔法二十四分之五者,主人往追用日之分也。三分之一者,客去主人未觉之 前独行用日之分也。并连此数,得二十四分日之十三,则主人追及前用日之分也。是为客用日率也。然则主人用日率者,客马行率也;客用日率者,主人马行率也。母同则子齐,是为客马行率五,主人马行率十三。于今有术,三百里为所有数, 十三为所求率,五为所有率,而今有之,即得也。〕
以三百里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主人马一日行。〔欲知主人追客所行里者,以三百里乘客用日分子十三,以母二十四而一, 得一百六十二里半。以此乘客马与主人均行日分母二十四,如客马与主人均行用 日分子五而一,亦得主人马一日行七百八十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