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武维周,世有哲王。三后在天,王配于京。
王配于京,世德作求。永言配命,成王之孚。
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维则。
媚兹一人,应侯顺德。永言孝思,昭哉嗣服。
昭兹来许,绳其祖武。於万斯年,受天之祜。
受天之祜,四方来贺。於万斯年,不遐有佐。
译文
后能继前惟周邦,世代有王都圣明。三位先王灵在天,武王配天居镐京。
武王配天居镐京,德行能够匹先祖。上应天命真长久,成王也令人信服。
成王也令人信服,足为人间好榜样。孝顺祖宗德泽长,德泽长久法先王。
爱戴天子这一人,能将美德来承应。孝顺祖宗德泽长,光明显耀好后进。
光明显耀好后进,遵循祖先的足迹。基业长达千万年,天赐洪福享受起。
天赐洪福享受起,四方诸侯来祝贺。基业长达千万年,那愁没人来辅佐。
注释
下武:在后继承。下,后;武,继承。
世:代。哲王:贤明智慧的君主。
三后:指周的三位
《毛诗序》云:“《下武》,继文也,武王有圣德,复受天命,能昭先人之功焉。”郑笺云:“继文者,继文王之业而成之。”陈奂《诗毛氏传疏》补充说明:“文,文德也。文王以上,世有文德,武王继之,是之谓继文。”宋代自吕祖谦、朱熹以后,释《下武》另有说法,如严粲《诗缉》、戴溪《续吕氏家塾读诗记》,或以为下武乃不尚武,有偃武之意,或以为下武即世修文德,以武为下。清代的经学家解此诗,陈启源《毛诗稽古编》、戴震《诗经补注》、胡承珙《毛诗后笺》等均坚守毛、郑之说,而翁方纲《诗附记》、桂馥《札朴》等则赞同宋儒之说。按验诗歌文本,毛、郑之说不误,“不尚武”、“以武为下”云云,过于迂远,不可信。今人陈子展《诗经
此诗是为赞美周武王、周成王等能继承先王德业而作。陈子展《诗经直解》:“《下武》,康王即位,诸侯来贺,歌颂先世太王、王季、成王之德,并及康王善继善述之孝而作。此诗如非史臣之笔,则为贺者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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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有客马,日行三百里。客去忘持衣。日已三分之一,主人乃觉。持衣追及, 与之而还;至家视日四分之三。问主人马不休,日行几何?答曰:七百八十里。
术曰: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半其余,以为法。〔按:此术“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者,除,其减也。减之余,有 十二分之五,即是主人追客还用日率也。去其还,存其往。率之者,子不可半,故倍母,二十四分之五。是为主人 与客均行用日之率也。〕
副置法,增三分日之一。〔法二十四分之五者,主人往追用日之分也。三分之一者,客去主人未觉之 前独行用日之分也。并连此数,得二十四分日之十三,则主人追及前用日之分也。是为客用日率也。然则主人用日率者,客马行率也;客用日率者,主人马行率也。母同则子齐,是为客马行率五,主人马行率十三。于今有术,三百里为所有数, 十三为所求率,五为所有率,而今有之,即得也。〕
以三百里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主人马一日行。〔欲知主人追客所行里者,以三百里乘客用日分子十三,以母二十四而一, 得一百六十二里半。以此乘客马与主人均行日分母二十四,如客马与主人均行用 日分子五而一,亦得主人马一日行七百八十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