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瓜
诗经·国风·卫风〔先秦〕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你将木瓜投赠我,我拿琼琚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桃投赠我,我拿琼瑶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李投赠我,我拿琼玖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注释
木瓜:一种落叶灌木(或小乔木),蔷薇科,果实长椭圆形,色黄而香,蒸煮或蜜渍后供食用。按:今粤桂闽台等地出产的木瓜,全称为番木瓜,供生食,与此处的木瓜非一物。
琼琚(jū):美玉,下“琼玖”“琼瑶”同。
匪:非。
木桃:果名,即楂子,比木瓜小。
木李:果名,即榠樝,又名木梨。
赏析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论传诵程度还是《木瓜》更高,它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
创作背景
关于《卫风·木瓜》这首先秦古诗的背景,古往今来的解析多有分歧。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主要有七种说法。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作者当是一位青年男子。
参考资料:完善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131-132
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29-131
简析
《木瓜》是《诗经》中的一首诗,此诗内涵丰富,或为爱人定情坚于金玉;或为友人馈赠礼轻情重;或为臣子思报忠于君主等,其情感真挚,意趣盎然。在艺术上,诗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有着很强的音乐性,而句式的参差又造成跌宕有致的韵味与声情并茂的效果,具有浓厚的民歌色彩。
孔丛子·答问(节选)
孔鲋〔先秦〕
陈人有武臣,谓子鲋曰:“韩子立法,其所以异夫子之论者,纷如也。予每探其意而校其事,持久历远,遏奸劝善,韩氏未必非,孔氏未必得也。若韩非者,亦当世之圣人也。”子鲋曰:“今世人有言高者必以极天为称,言下者必以深渊为名。好事而穿凿者,必言经以自辅,援圣以自贤,欲以取信于群愚而度其说也。若诸子之书,其义皆然。请略说一隅,而君子审其信否焉。”武臣曰:“诺。”子鲋曰:“乃者,赵、韩共并知氏,赵襄子之行赏,先加具臣而后有功。韩非书云‘夫子善之’,引以张本,然后难之。岂有不似哉?然实诈也。何以明其然?昔我先君以春秋哀公十六年四月己丑卒,至二十七年,荀瑶与韩、赵、魏伐郑,遇陈坦而还,是时夫子卒已十一年矣,而晋四卿皆在也。后悼公十四年,知氏乃亡。此先后甚远,而韩非公称之,曾无怍意。是则世多好事之徒,皆非之罪也。故吾以是默口于小道、塞耳于诸子久矣。而子立尺表以度天,直寸指以测渊,矇大道而不悟,信诬说以疑圣,殆非所望也。”
都人士
诗经·小雅·鱼藻之什〔先秦〕
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其容不改,出言有章。行归于周,万民所望。
彼都人士,台笠缁撮。彼君子女,绸直如发。我不见兮,我心不说。
彼都人士,充耳琇实。彼君子女,谓之尹吉。我不见兮,我心苑结。
彼都人士,垂带而厉。彼君子女,卷发如虿。我不见兮,言从之迈。
匪伊垂之,带则有余。匪伊卷之,发则有旟。我不见兮,云何盱矣。
栎树托梦
庄周〔先秦〕
匠石之齐,至于曲辕,见栎社树。其大蔽数千牛,絜之百围,其高临山,十仞而后有枝,其可以为舟者旁十数。观者如市,匠伯不顾,遂行不辍。弟子厌观之,走及匠石,曰:“自吾执斧斤以随夫子,未尝见材如此其美也。先生不肯视,行不辍,何邪?”曰:“已矣,勿言之矣!散木也,以为舟则沉,以为棺椁则速腐,以为器则速毁,以为门户则液樠,以为柱则蠹。是不材之木也,无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