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蓼花红艳繁簇,芦叶衰黄枯败,夜深了,白露开始下降。秋高云淡,境界空阔,楚江一片清澈。独自乘着小船,悠然穿行在烟雾缭绕的沙洲与水岸之间。垂钓江中,悬着细钩的丝线,慢慢地从水中拉起,仿佛牵动了满潭的星光。
当小船行在水上的时候,不时地吹着横笛,有清风明月相伴,仿佛忘却了形体的存在。任凭他人笑我这漂泊不定的生活,如同浮梗飘萍。酒刚喝过不妨醉卧,世间尘劳之事,有谁愿意倾听呢?江风渐渐平息,太阳已高挂天空,而我仍未起身,还躺在枕上酒意刚醒。
注释
满庭芳:词牌名。双调九十五字,前片四平韵,后片五平韵。又有“满庭霜”“锁阳台”等别名。
红蓼(
词作上片写楚江垂钓,犹如一幅清江月夜独钓图。“红蓼花繁,黄芦叶乱”,写蓼花盛开,芦叶凋零,对仗工稳,色彩明丽。“夜深玉露初零”一句,点明季节和时间。作者选取了三种最能表现秋江夜色的典型景物,透过设色的明与暗,造境的野而幽,烘托出江边的凄清气氛。这是写地上所见。
接着再对秋夜江天作大笔的渲染。“霁天空阔,云淡楚江清”。秋高气爽,天空如洗,云朵悠然,楚江碧波荡漾,水天相接,展现出一幅辽阔而清澈的秋日江景。尽管秋景中不乏败芦残苇,却并未引发悲秋之情,反而因这份自然的真实与和谐,更显秋之韵味。前五句纯以景语铺陈,实则情深意远,秦观巧妙地运用借景抒情的手法,将个人情感与自然景致
这首词应当作于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年),当时秦观谪处郴州(今属湖南)。秦观在宋元丰元年(1078年)落第后,曾受到世俗的讥笑。这让他感到甚为痛苦,常借助饮酒麻痹自己的心灵。此时谪处郴州,这种痛苦心情依然萦绕于其心头。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