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宋国有个叫曹商的人,替宋国出使秦国。他去的时候,得了几辆马车。秦王喜欢他,加(赐)了他百辆马车。回到宋国后,拜见庄子(炫耀)道:“住在偏僻窄小的里巷中,贫穷潦倒需要靠编织草鞋谋生,枯瘦的脖子焦黄的脸,这都是我曹商所缺乏的;一旦见到拥有万辆马车的国君使其明悟而跟着得到百辆马车,这才是我曹商所擅长的。”
庄子说:“秦王生病请的大夫,使痈疖痤疮破溃的得马车一辆,舔尝痔疮的得马车五辆,所治疗的部位越低下,得到的马车就越多。您难道是治疗了他的痔疮吗?获得的车辆为什么这么多呢?你(还是)走吧!”
注释
为:介词,替。
使:动词,出使
这篇文章通过对话的形式展现了庄子与曹商之间的思想碰撞。曹商作为宋国的使者出使秦国,因得到秦王的赏识而获得了大量的车马。他回到宋国后,向庄子炫耀自己的成就;然而,庄子却用秦王因治病而赏赐车马的例子来讽刺曹商,暗示曹商获得的赏赐是因为做了卑微、谄媚的事情,如同为秦王舔痔疮一般。曹商用丧失尊严作代价去换取财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必然会招致庄子的痛斥。这则寓言对于社会上某些不择手段追逐名利之徒,是为一面警醒的明镜。
造父之师曰泰豆氏。造父之始从习御也,执礼甚卑,泰豆三年不告。造父执礼愈谨,乃告之曰:“古诗言:‘良弓之子,必先为箕;良冶之子,必先为裘。’汝先观吾趣。趣如吾,然后六辔可持,六马可御。”
造父曰:“唯命所从。”
泰豆乃立木为涂,仅可容足;计步而置,履之而行。趣步往还,无跌失也。造父学之,三日尽其巧。
泰豆叹曰:“子何其敏也!得之捷乎!凡所御者,亦如此也。曩汝之行,得之于足,应之于心。推于御也,齐辑乎辔衔之际,而急缓乎唇吻之和,正度乎胸肊之中,而执节乎掌握之间。内得于中心,而外合于马志,是故能进退履绳而旋曲中规矩,取道致远而气力有余。诚得其术也,得之于衔,应之于辔;得之于辔,应之于手;得之于手,应之于心。则不以目视,不以策驱,心闲体正,六辔不乱,而二十四蹄所投无差;回旋进退,莫不中节。然后舆轮之外可使无余辙,马蹄之外可使无余地;未尝觉山谷之崄,原隰之夷,视之一也。吾术穷矣,汝其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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