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营州一带的少年习惯在旷野草原上生活,穿着狐皮袍子在城外打猎。
他们即使喝上千杯酒也不会醉倒,这些奚、契丹少年十岁就能骑马奔跑。
注释
营州:唐代东北边塞,治所在今辽宁朝阳。
厌(yàn):同“餍”,饱。这里作饱经、习惯于之意。
狐裘(qiú):用狐狸皮毛做的比较珍贵的大衣,毛向外。
蒙茸(róng):裘毛纷乱的样子。语出《诗经·邶风·旌丘》:“狐裘蒙戎”。“茸”通“戎”。
城下(xià):郊野。
虏(lǔ)酒:指营州当地出产的酒。
千钟(zhōng):极言其多;钟,酒器。
唐代东北边塞的营州,原野遍布丛林,水草丰美茂盛,各民族杂居于此,以放牧打猎为生,民风崇尚勇武,性情粗犷奔放。高适这首绝句宛如一幅风情速写,满含边塞生活的独特意趣。
以中原的文化视角来看,身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在城镇周边的原野上打猎,或许显得如同粗野的儿戏;但在营州,这些都是日常景象,恰恰体现了当地的风尚习俗。生活在这里的汉、胡各族少年,自幼受牧猎骑射之风的熏陶,养成了嗜酒豪饮的习性,练就了策马奔腾的本领。即便是边塞城镇里的少年,也沉浸在这样的风尚中,养成了这般性情,忍不住要在城镇附近肆意打猎。诗人正是捕捉到这看似儿戏的城下打猎场景这一特殊现象,看到了边塞少年向往原野的
唐代东北边塞营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习尚崇武,风俗犷放。高适于天宝中出塞燕赵从军,通过边塞所见所感写成此诗。
参考资料:完善
高适(704—765年),字达夫,渤海蓨(今河北景县)人,后迁居宋州宋城(今河南商丘睢阳)。安东都护高侃之孙,唐朝中期名臣、边塞诗人。曾任刑部侍郎、散骑常侍,封渤海县侯,世称高常侍。于永泰元年正月病逝,卒赠礼部尚书,谥号忠。作为著名边塞诗人,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与岑参、王昌龄、王之涣合称“边塞四诗人”。其诗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有文集二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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