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可叹我如漂泊无定的飞蓬,活在人世间竟这般艰难。
早已彻底脱离了根茎,只能随着风四处飘飞,日日夜夜都难得片刻安闲。
从东到西,横穿过无数曲折路径,自南向北,跨越过几多荒芜田畴。
忽然遭遇一阵回旋的劲风,竟将我卷上了蓝天的云层之间。
我原以为攀上通天之路便到了终点,怎料转瞬又坠入了无底的深渊。
狂暴的大风再次将我裹挟而起,最终还是把我送回了最初的那片原野。
我刚要往南方飘去,却陡然被吹向北方,正打算朝东方前行,又猛地被卷到西边。
我就这样飘飘摇摇,竟不知该去往何处安身,忽而骤然隐没不见,忽而又猛然现身世间。
此诗作于魏明帝太和三年(229年)。曹植写此转蓬诗时,已是他文学创作的末期,同时也是他人生中的最后时段。曹丕即位后,曹植身受极为沉重之政治迫害,幽禁独处,死生莫测。唯一希望是如何能够解除法制的控制,争取人身自由。根据《三国志》裴松之注:曹植为排解心中苦闷,曾作琴瑟调歌,其辞即为《吁嗟篇》。
《吁嗟篇》是一首咏物诗。诗取句首“吁嗟”二字命篇,实际上是一首歌咏“转蓬”的咏物诗。此诗以转蓬为喻,形象地描写了诗人“十一年中而三徙都”的生活处境和痛苦心情。全诗取譬贴切,人蓬合一,句句写蓬,语语见人,将对转蓬漂泊生涯的描述,化成诗人自身痛苦遭际的再现;又通过转蓬之口,发出对于一手制造其孤独漂泊悲剧的执政者的愤切控诉。
曹植(192-232),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建安文学代表人物。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后人因他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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