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曲歌八十九首·其二十八
佚名〔南北朝〕
怜欢敢唤名,念欢不呼字。
连唤欢复欢,两誓不相弃。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怜惜你不敢提你的名,思念你不敢喊你的字。
连声呼唤郎呀郎,我们两人曾发誓不会互相抛弃。
注释
怜:怜惜。恋惜。
欢:喜欢之人。爱人。
敢唤名:古人一般不直呼姓名。不礼貌。敢直呼其名,说明很亲密。
念欢:思念爱人。
不呼字:古人一般都礼貌地称呼人的字。不呼字,怨也。
连唤:(只是)连声呼唤。
复:又。再。
两誓:两人曾发誓。
相弃:互相抛弃。
完善
简析
《读曲歌八十九首·其二十八》是一首五言绝句。诗的前两句说即便心中时刻挂念,也不轻易呼唤对方的名字,体现出羞怯、尊重、怨怼与深情;后两句通过重复呼唤爱称,将心中的爱意一吐为快,并许诺两不相负。整首诗语言简练而富有韵律感,尽是对心爱之人的深情与承诺,是为充满浪漫与坚定的爱情诗篇。
完善
佚名
亦称无名氏,是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源于古代或民间、不知由谁创作的文学、音乐作品会以佚名为作者名称。
陶渊明传·节选
萧统〔南北朝〕
渊明少有高趣,博学,善属文;颖脱不群,任真自得。家贫亲老,起为州祭酒;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州召主簿,不就。躬耕自资,遂抱羸疾。江州刺史檀道济往候之,偃卧瘠馁有日矣。道济谓曰:“贤者处世,天下无道则隐,有道则至;今子生文明之世,奈何自苦如此?”对曰:“潜也何敢望贤,志不及也。”道济馈以粱肉,麾而去之。
执事者闻之,以为彭泽令。岁终,会郡遣督邮至,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渊明叹曰:“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赋《归去来》。元嘉四年将复征命,会卒。时年六十三。
估客乐四首
释宝月〔南北朝〕
郎作十里行,侬作九里送。
拔侬头上钗,与郎资路用。
有信数寄书,无信心相忆。
莫作瓶落井,一去无消息。
大艑珂峨头,何处发扬州。
借问艑上郎,见侬所欢不?
初发扬州时,船出平津泊。
五两如竹林,何处相寻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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