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攘一鸡
《孟子》〔先秦〕
今有人日攘其邻月鸡者,或告月曰:“是非君子月道。”
曰:“请损月,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
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现在有一个人每天都偷他邻居的鸡,有人告诫他说:“这不是君子所应该做的。“
他却说:“请让我少偷一些,每月偷一只,等到明年就再也不偷了。“
如果知道这样做不对,就应该马上改正,为什么要等到明年呢?
注释
攘(rǎng):窃取。
或:有人。
是:此,这。
损:减少。
简析
这则故事中的偷鸡者,每日偷邻家之鸡,被告诫后非但不立即悔改,反而提出“逐步减少,明年停止”的荒谬计划。这种态度显然是对错误的逃避与拖延,而非真诚的悔改。明知不对,却又不下决心彻底改正,反而减少数量,继续为非作歹,实际上是坚持错误、拒绝改正的顽固态度。此文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告诫人们,面对错误,应勇于承认并迅速改正。
渔父
屈原(存疑)〔先秦〕
屈原既放,游于江潭,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渔父见而问之曰:“子非三闾大夫与?何故至于斯?”屈原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
渔父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世人皆浊,何不淈其泥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歠其醨?何故深思高举,自令放为?”
屈原曰:“吾闻之,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
渔父莞尔而笑,鼓枻而去,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遂去,不复与言。
高辛氏有二子
《左传》〔先秦〕
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
左传·桓公十一年
左丘明〔先秦〕
经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秋七月,葬郑庄公。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析。
公会宋公于夫钟。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传
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鬥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