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把无盐画再美也除不去她本身的丑,梅花在画家笔下更加秀美是因为它本身就有风韵。
即使把自然中的白梅处理成墨梅,桃花、李花依旧只能对梅花俯首称臣。
注释
张规臣:字元东,陈与义的表兄。他为一位人称花光仁老的和尚所画的墨梅题了诗,这是陈与义和作。
无盐:亦称“无盐女”。即战国时齐宣王后钟离春,为人有德而貌丑,因是无盐人故名无盐,后常用为丑女的代称。
清姝:秀美。
这组水墨梅诗作于宋徽宗政和八年(1118)至宣和元年(1119)间,其时诗人在京任辟雍录。张规臣是诗人的表兄,颇有诗才,居京期间两人唱和甚多。张规臣为衡阳花光寺长老仲仁所画的墨梅题了诗,这组诗是陈与义的和作。此诗为组诗第一首。
这首诗以桃李俗艳衬墨梅清姝,极写梅花本色,入笔便有波澜。在诗人看来,巧妙的画笔终不能改变无盐的丑陋,纵使将梅花画成黑色,也无损梅的风姿,它的格调依然远在桃李之上。诗中的梅花和桃李,象征意义十分明确,从尺幅幽姿见出大千世界,隐然可见诗人孤芳自赏的胸怀和冷眼阅世的人生态度。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现在属河南)。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节叶具焉。自蜩腹蛇蚹以至于剑拔十寻者,生而有之也。今画者乃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岂复有竹乎?故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与可之教予如此。予不能然也,而心识其所以然。夫既心识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不学之过也。故凡有见于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视了然,而临事忽焉丧之,岂独竹乎?子由为《墨竹赋》以遗与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养生者取之;轮扁,斫轮者也,而读书者与之。今夫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为有道者,则非邪?”子由未尝画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岂独得其意,并得其法。
与可画竹,初不自贵重,四方之人,持缣素而请者,足相蹑于其门。与可厌之,投诸地而骂曰:“吾将以为袜!”士大夫传之,以为口实。及与可自洋州还,而余为徐州。与可以书遗余曰:“近语士大夫,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袜材当萃于子矣。”书尾复写一诗,其略云:“拟将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予谓与可:“竹长万尺,当用绢二百五十匹,知公倦于笔砚,愿得此绢而已!”与可无以答,则曰:“吾言妄矣,世岂有万尺竹哉?”余因而实之,答其诗曰:“世间亦有千寻竹,月落庭空影许长。”与可笑曰:“苏子辩矣,然二百五十匹绢,吾将买田而归老焉。”因以所画《筼筜谷偃竹》遗予曰:“此竹数尺耳,而有万尺之势。”筼筜谷在洋州,与可尝令予作《洋州三十咏》,《筼筜谷》其一也。予诗云:“汉川修竹贱如蓬,斤斧何曾赦箨龙。料得清贫馋太守,渭滨千亩在胸中。”与可是日与其妻游谷中,烧笋晚食,发函得诗,失笑喷饭满案。
元丰二年正月二十日,与可没于陈州。是岁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书画,见此竹,废卷而哭失声。昔曹孟德祭桥公文,有车过腹痛之语。而余亦载与可畴昔戏笑之言者,以见与可于予亲厚无间如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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