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芝歌》是一首四言古诗,此诗直承《诗经》四言古风,质朴无华。诗的前四句首先对隐居地的壮美作了描述,紧接着是四皓不慕官贵的直陈;“驷马高盖”在世人的眼里自然是荣耀的,诗人却认为“其忧甚大”——官场明争暗斗,尔虞我诈,虽然享有富贵,却是令人害怕的。这篇刻在屋山东王母洞附近崖壁上的诗文,反映出四皓“洁己修道,非义不动”的处世思想。
出公十七年,智伯与赵、韩、魏共分范、中行地以为邑。出公怒,告齐、鲁,欲以伐四卿。四卿恐,遂反攻出公。出公奔齐,道死。故智伯乃立昭公曾孙骄为晋君,是为哀公。
哀公大父雍,晋昭公少子也,号为戴子。戴子生忌。忌善知伯,早死,故知伯欲尽并晋,未敢,乃立忌子骄为君。当是时,晋国政皆决智伯,晋哀公不得有所制。智伯遂有范、中行地,最强。
哀公四年,赵襄子、韩康子、魏桓子共杀智伯,尽并其地。
十八年,哀公卒,子幽公柳立。
幽公之时,晋畏,反朝韩、赵、魏之君。独有绛、曲沃,馀皆入三晋。
十五年,魏文侯初立。十八年,幽公淫妇人,夜窃出邑中,盗杀幽公。魏文侯以兵诛晋乱,立幽公子止,是为烈公。
烈公十九年,周威烈王赐赵、韩、魏皆命为诸侯。
二十七年,烈公卒,子孝公颀立。孝公九年,魏武侯初立,袭邯郸,不胜而去。十七年,孝公卒,子静公俱酒立。是岁,齐威王元年也。
静公二年,魏武侯、韩哀侯、赵敬侯灭晋后而三分其地。静公迁为家人,晋绝不祀。
论者或曰:“魏文式段干木之闾,秦兵为之不至,非法度之功;一功特然,不可常行,虽全国有益,非所贵也。”夫法度之功者,谓何等也?养三军之士,明赏罚之命,严刑峻法,富国强兵,此法度也。案秦之强,肯为此乎?六国之亡,皆灭于秦兵。六国之兵非不锐,士众之力非不劲也,然而不胜,至于破亡者,强弱不敌,众寡不同,虽明法度,其何益哉?使童子变孟贲之意,孟贲怒之,童子操刃与孟贲战,童子必不胜,力不如也。孟贲怒,而童子修礼尽敬,孟贲不忍犯也。秦之与魏,孟贲之与童子也。魏有法度,秦必不畏,犹童子操刃,孟贲不避也。其尊士式贤者之闾,非徒童子修礼尽敬也。夫力少则修德,兵强则奋威。秦以兵强,威无不胜,却军还众,不犯魏境者,贤干木之操,高魏文之礼也。夫敬贤,弱国之法度,力少之强助也。谓之非法度之功,如何?
高皇帝议欲废太子,吕后患之,即召张子房而取策。子房教以敬迎四皓而厚礼之,高祖见之,心消意沮,太子遂安。使韩子为吕后议,进不过强谏,退不过劲力。以此自安,取诛之道也,岂徒易哉?夫太子敬厚四皓,以消高帝之议,犹魏文式段干木之闾,却强秦之兵也。

下载PDF
查看PDF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