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夜灯
于谦〔明代〕
一杯浊酒送残灯,岁月无情感慨增。垂老渐忘儿女态,从教客况似山僧。
于谦
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瓦剌太师也先挟英宗逼和,他以“社稷为重,君为轻”,不许。也先见无隙可乘,被迫释放英宗。朝廷因功加封于谦为“少保”,总督军务。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归程小记
归有光〔明代〕
予每北上,常翛然独往来,一与人同,未免屈意以狥之,殊非其性,杜子美诗:眼前无俗物,多病也身轻。子美真可语也。昨自瓜洲渡江,四顾无人,独览江山之胜,殊为快适。过浒墅,风雨萧飒如高秋,西山屏列,远近掩映,凭栏眺望,亦是奇游,山不必陟乃佳也。
蜀鸡与乌鸦
《燕书》〔明代〕
豚泽之人养蜀鸡,有文而赤翁。有群雓周周鸣。忽晨风过其上,鸡遽翼诸雓,晨风不得捕,去。
已而有乌来,与雓同啄。鸡视之兄弟也。与之上下,甚驯。乌忽衔其雓飞去。鸡仰视怅然,似悔为其所卖也。
言志
唐寅〔明代〕
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
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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