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董叔将要迎娶范氏进门,叔向说:“范氏是富贵人家,为什么不放弃(这门亲事)?”董叔说:“想要结交攀附他们。”之后的某一天,范祁(范氏)向(她的哥哥)范献子哭诉说:“(董叔)不尊重我。”范献子抓起(董叔)把他吊在槐树上。叔向经过董叔处,(董叔)说:“你为什么不替我(向范献子)求情呢?”叔向说:“(你)想要结交的已经结交了,想要攀附的也已经攀附了,(你)想要的都得到了,又为什么要我替你求情呢?”
注释
范氏:晋国正卿范宣子的女儿范祁。
叔向:晋国大夫。
系援:指可攀附求助的对象。
董祁(qí):范祁嫁给董叔后便称董祁。
此文通过董叔与范氏联姻的故事,揭示了古代社会中婚姻权力与利益交织的复杂关系。董叔为攀附富贵而娶范氏,却最终因不尊重范祁而遭范献子严惩,叔向的冷静回应则是对董叔盲目追求权势的讽刺与警示。这则故事以董叔的悲剧命运,告诫人们不要为权势所迷,而应审慎行事,承担后果。
六年春,郑人来渝平,更成也。
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逆晋侯于随,纳诸鄂。晋人谓之鄂侯。
夏,盟于艾,始平于齐也。
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遂不许,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蕰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
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礼也。
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礼焉。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况不礼焉。郑不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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