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董叔将要迎娶范氏进门,叔向说:“范氏是富贵人家,为什么不放弃(这门亲事)?”董叔说:“想要结交攀附他们。”之后的某一天,范祁(范氏)向(她的哥哥)范献子哭诉说:“(董叔)不尊重我。”范献子抓起(董叔)把他吊在槐树上。叔向经过董叔处,(董叔)说:“你为什么不替我(向范献子)求情呢?”叔向说:“(你)想要结交的已经结交了,想要攀附的也已经攀附了,(你)想要的都得到了,又为什么要我替你求情呢?”
注释
范氏:晋国正卿范宣子的女儿范祁。
叔向:晋国大夫。
系援:指可攀附求助的对象。
董祁(qí):范祁嫁给董叔后便称董祁。
此文通过董叔与范氏联姻的故事,揭示了古代社会中婚姻权力与利益交织的复杂关系。董叔为攀附富贵而娶范氏,却最终因不尊重范祁而遭范献子严惩,叔向的冷静回应则是对董叔盲目追求权势的讽刺与警示。这则故事以董叔的悲剧命运,告诫人们不要为权势所迷,而应审慎行事,承担后果。
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圣王为政,其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
其为衣裘何?以为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凡为衣裳之道,冬加温、夏加凊者芊[鱼且],不加者,去之。其为宫室何以为?冬以圉风寒,夏以圉暑雨。有盗贼加固者,芊鉏;不加者,去之。其为甲盾五兵何以为?以圉寇乱盗贼,若有寇乱盗贼,有甲盾五兵者胜,无者不胜。是故圣人作为甲盾五兵。凡为甲届五兵,加轻以利,坚而难折者,芊鉏;不加者,去之。其为舟车何以为?车以行陵陆,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凡为舟车之道,加轻以利者,芊鉏;不加者,去之。凡其为此物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有去大人之好聚珠玉、鸟兽、犬马,以益衣裳、宫室、甲盾、五兵、舟车之数,于数倍乎,若则不难。故孰为难倍?唯人为难倍;然人有可倍也。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圣王之法也。圣王既没,于民次也,其欲蚤处家者,有所二十年处家;其欲晚处家者,有所四十年处家。以其蚤与其晚相践,后圣王之法十年。若纯三年而字,子生可以二三年矣。此不惟使民蚤处家,而可以倍与?且不然已!
今天下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其使民劳,其籍敛厚,民财不足,冻饿死者,不可胜数也。且大人惟毋兴师,以攻伐邻国,久者终年,速者数月,男女久不相见,此所以寡人之道也。与居处不安,饮食不时,作疾病死者,有与侵就援橐,攻城野战死者,不可胜数。此不令为政者所以寡人之道、数术而起与?圣人为政特无此,不圣人为政,其所以众人之道,亦数术而起与?
故子墨子曰:“去无用之费,圣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
秦穆公谓伯乐曰:“子之年长矣,子姓有可使求马者乎?”
伯乐对曰:“良马可形容筋骨相也。天下之马者,若灭若没,若亡若失。若此者绝尘弥辙,臣之子,皆下才也,可告以良马,不可告以天下之马也。臣有所与共担纆薪菜者,曰九方皋,此其于马非臣之下也。请见之。”
穆公见之,使行求马。三月而反报曰:“已得之矣,在沙丘。”穆公曰:“何马也?”对曰:“牝而黄。”使人往取之,牡而骊。穆公不说。召伯乐而谓之曰:“败矣!子所使求马者,色物、牝牡尚弗能知,又何马之能知也?”
伯乐喟然太息曰:“一至于此乎!是乃其所以千万臣而无数者也。若皋之所观,天机也。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内而忘其外。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若皋之相者,乃有贵乎马者也。”
马至,果天下之马也。

下载PDF
查看PDF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