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董叔将要迎娶范氏进门,叔向说:“范氏是富贵人家,为什么不放弃(这门亲事)?”董叔说:“想要结交攀附他们。”之后的某一天,范祁(范氏)向(她的哥哥)范献子哭诉说:“(董叔)不尊重我。”范献子抓起(董叔)把他吊在槐树上。叔向经过董叔处,(董叔)说:“你为什么不替我(向范献子)求情呢?”叔向说:“(你)想要结交的已经结交了,想要攀附的也已经攀附了,(你)想要的都得到了,又为什么要我替你求情呢?”
注释
范氏:晋国正卿范宣子的女儿范祁。
叔向:晋国大夫。
系援:指可攀附求助的对象。
董祁(qí):范祁嫁给董叔后便称董祁。
此文通过董叔与范氏联姻的故事,揭示了古代社会中婚姻权力与利益交织的复杂关系。董叔为攀附富贵而娶范氏,却最终因不尊重范祁而遭范献子严惩,叔向的冷静回应则是对董叔盲目追求权势的讽刺与警示。这则故事以董叔的悲剧命运,告诫人们不要为权势所迷,而应审慎行事,承担后果。
齐之国氏大富,宋之向氏大贫。自宋之齐,请其术。
国氏告之曰:“吾善为盗。始吾为盗也,一年而给,二年而足,三年大穰。自此以往,施及州闾。”
向氏大喜。喻其为盗之言,而不喻其为盗之道。遂逾垣凿室,手目所及,亡不探也。未及时,以赃获罪,没其先居之财。
向氏以国氏之谬己也,往而怨之。
国氏曰:“若为盗若何?”向氏言其状。
国氏曰:“嘻!若失为盗之道至此乎?今将告若矣。吾闻天有时,地有利。吾盗天地之时利,云雨之滂润,山泽之产育,以生吾禾,殖吾稼,筑吾垣,建吾舍。陆盗禽兽,水盗鱼鳖,亡非盗也。夫禾稼、土木、禽兽、鱼鳖,皆天之所生,岂吾之所有?然吾盗天而亡殃。夫金玉珍宝,谷帛财货,人之所聚,岂天之所与?若盗之而获罪,孰怨哉?”
向氏大惑,以为国氏之重罔己也,过东郭先生问焉。
东郭先生曰:“若一身庸非盗乎?盗阴阳之和以成若生,载若形;况外物而非盗哉?诚然,天地万物不相离也;仞而有之,皆惑也。国氏之盗,公道也,故亡殃;若之盗,私心也,故得罪。有公私者,亦盗也;亡公私者,亦盗也。公公私私,天地之德。知天地之德者,孰为盗耶?孰为不盗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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