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首乐府旧题歌行,帝王言志之作。 《月重轮行》的本义,是赞太子盛德;曹丕曾有本题之作,写的是踵武先皇的志向。本诗当系对曹丕之作的继承,也表达同样的主旨。 曹丕的《月重轮行》是残篇,仅有歌颂先皇圣明和自谦愚暗不及的内容;本诗也是残篇,却仅留及时建功的内容,恰可补曹丕之作内容的缺漏,是本题应有之义,甚至是本题主旨所在。
曹丕《月重轮行》开篇咏写先皇的德业万古常存,“三辰(日月星)垂光,照临四海,焕哉何煌煌,悠悠与天地久长。”但先皇毕竟已作古人。功德虽可存世,人寿终究有限。本诗即由此切入,抒发当及时建立功业以发扬先皇遗德的志向。首二句慨叹人的生命无法与自然界相比,“天地无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