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熙载(902年—970年8月31日),字叔言,其先为南阳(今属河南)人,后家于齐,遂为潍州北海(今山东潍坊)人。五代十国南唐时名臣、文学家。后唐同光四年(926年)进士及第。开宝三年(970年)卒,年六十九,赠右仆射、同平章事,谥文靖。韩熙载高才博学,又精音律,善书画。为文长于碑碣,颇有文名,当时求其为文章碑表者甚多。其所作制诰典雅,人称“有元和之风”,与徐铉并称“韩徐”。江左称其为“韩夫子”,时人谓之为“神仙中人”。其所撰诗文颇多。有《韩熙载集》5卷、《格言》5卷等,今皆佚。《全唐诗》存诗5首,《全唐诗外编》补收诗1首。
颜杲卿,琅邪临沂人。以荫受官。性刚直,有吏干。天宝十四载,摄常山太守。
十五年正月,思明攻常山郡。城中兵少,众寡不敌,御备皆竭。其月八日,城陷,杲卿、履谦为贼所执,送于东都。思明既陷常山,遂攻诸郡,鄴、广平、钜鹿、赵郡、上谷、博陵、文安、魏郡、信都,复为贼守。禄山见杲卿,面责之曰:“汝昨自范阳户曹,我奏为判官,遂得光禄、太常二丞,便用汝摄常山太守,负汝何事而背我耶?”杲卿瞋目而报曰:“我世为唐臣,常守忠义,纵受汝奏署,复合从汝反乎!且汝本营州一牧羊羯奴耳,叨窃恩宠,致身及此,天子负汝何事而汝反耶?”禄山怒甚,令缚于中桥南头从西第二柱,节解之,比至气绝,大骂不息。
乾元元年五月,诏曰:“夫仁者有勇验之于临难;臣之报国义存于捐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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