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497篇诗文
王荆公新筑草堂于半山,引八功德水作小港,其上垒石作桥,为集句云:“数间茅屋闲临水,窄衫短帽垂杨里。花是去年红,吹开一夜风。梢梢新月偃,午醉醒来晚。何物最关情,黄鹂三两声。”戏效荆公作。
半烟半雨溪桥畔,渔翁醉着无人唤。疏懒意何长,春风花草香。
江山如有待,此意陶潜解。问我去何之,君行到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