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炎帝的小女儿,名叫女娃。有一次,女娃去东海游玩,溺水身亡,再也没有回来,因此化为精卫鸟。经常口衔西山上的树枝和石块,用来填塞东海。
注释
炎帝之少女:炎帝的小女儿。
溺:溺水,淹没。
故:因此。
为:化为,成为。
堙:填塞。
这篇短文讲述炎帝之女溺亡于东海,化为神鸟精卫决心填平大海。此文文化内涵丰富,解读视角多样,从中表现出人类最本质、永恒的特征:对生存的恐慌,以及在这之上呈现出的人类独有的精神气质,亦显示了先民缘于最基本的生存而产生的文化意识,这里的生存仅是对生命的珍惜,缘于保存生命的初始本能。后世将这种危机意识逐渐推延到更深更广的程度,以象征人类百折不回的毅力和意志。
炎帝有一个小女儿,名叫女娃,是他最钟爱的女儿.有一天,女娃驾着小船,到东海去游玩,不幸海上起了风浪,象山一样的海浪把小船打翻,女娃就淹死在海里,永远不回来了。炎帝固然挂念他的女儿。但都不能用他的光和热来使她死而复生,只好独自悲伤罢了。
女娃不甘心她的死,她的魂灵变化做了一只小鸟,名叫“精卫”。精卫长着花脑袋、白嘴壳、红脚爪,大小有点象乌鸦,住在北方的发鸠山。她恨无情的大海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因此她常常飞到西山去衔一粒小石子,或是一段小树枝;展翅高飞,一直飞到东海。她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回翔着,把石子或树枝投下去,要想把大海填平。
大海奔腾着,咆哮
王孙圉聘于晋,定公飨之。赵简子鸣玉以相,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对曰:“然。”简子曰:“其为宝也,几何矣?”曰:“未尝为宝。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又能上下说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又有薮曰云,连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也,龟、珠、角、齿、皮、革、羽、毛,所以备赋,以戒不虞者也;所以共币帛,以宾享于诸侯者也。若诸侯之好币具,而导之以训辞,有不虞之备,而皇神相之,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而国民保焉。此楚国之宝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宝之焉?”
“圉闻国之宝,六而已:明王圣人能制议百物,以辅相国家,则宝之;玉足以庇荫嘉谷,使无水旱之灾,则宝之;龟足以宪臧否,则宝之;珠足以御火灾,则宝之;金足以御兵乱,则宝之;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则宝之。若夫哗嚣之美,楚虽蛮夷,不能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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