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7)三国吴吴郡吴人,字季文。朱桓子。初以父任为郎,后拜骑都尉,代领父兵。败魏将文钦兵,迁扬武将军。孙亮建兴初,魏军出东兴,异督水军击破之。寻假节为大都督。魏诸葛诞据寿春降,异往救援,围不解,为孙綝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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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俨、俟、份、佚、佟:
天地赋命,生必有死;自古圣贤,谁能独免?子夏有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四友之人,亲受音旨。发斯谈者,将非穷达不可妄求,寿夭永无外请故耶?
吾年过五十,少而穷苦,每以家弊,东西游走。性刚才拙,与物多忤。自量为己,必贻俗患。僶俛辞世,使汝等幼而饥寒。余尝感孺仲贤妻之言。败絮自拥,何惭儿子?此既一事矣。但恨邻靡二仲,室无莱妇,抱兹苦心,良独内愧。
少学琴书,偶爱闲静,开卷有得,便欣然忘食。见树木交荫,时鸟变声,亦复欢然有喜。常言五六月中,北窗下卧,遇凉风暂至,自谓是羲皇上人。意浅识罕,谓斯言可保。日月遂往,机巧好疏。缅求在昔,眇然如何!
疾患以来,渐就衰损,亲旧不遗,每以药石见救,自恐大分将有限也。汝辈稚小家贫,每役柴水之劳,何时可免?念之在心,若何可言!然汝等虽不同生,当思四海皆兄弟之义。鲍叔,管仲,分财无猜;归生、伍举,班荆道旧;遂能以败为成,因丧立功。他人尚尔,况同父之人哉!颖川韩元长,汉末名士,身处卿佐,八十而终,兄弟同居,至于没齿。济北氾稚春,晋时操行人也,七世同财,家人无怨色。
《诗》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尔,至心尚之。汝其慎哉,吾复何言!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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