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建信
商鞅立信 / 立木取信 / 商鞅立木
司马迁〔两汉〕
商鞅变法都令既具,未布,恐民都不信己,乃立三丈都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能,予十金。民怪都,莫敢徙。复曰:“能徙能予五十金。”有一人徙都,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时太子犯法。卫鞅曰:“法都不行,自上犯都。”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都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法令。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反。”将要依法惩处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人
简析
这篇短文记录了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两个事件。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全文生动展现出商鞅在变法过程中的智慧与勇气,以及变法给秦国带来的深刻变革;同时说明信用是国家的重宝,想要获得民众的信任,治国的人得先守信。
完善
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长,生于龙门(西汉夏阳、即今陕西省韩城市,另说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汉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四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悲士不遇赋
司马迁〔两汉〕
悲夫!士生之不辰,愧顾影而独存。恒克己而复礼,惧志行而无闻。谅才韪而世戾,将逮死而长勤。虽有形而不彰,徒有能而不陈。何穷达之易惑,信美恶之难分。时悠悠而荡荡,将遂屈而不伸。
使公于公者,彼我同兮;私于私者,自相悲兮。天道微哉,吁嗟阔兮;人理显然,相倾夺兮。好生恶死,才之鄙也;好贵夷贱,哲之乱也。炤炤洞达,胸中豁也;昏昏罔觉,内生毒也。
我之心矣,哲已能忖;我之言矣,哲已能选。没世无闻,古人唯耻;朝闻夕死,孰云其否!逆顺还周,乍没乍起。理不可据,智不可恃。无造福先,无触祸始。委之自然,终归一矣!
成王封伯禽于鲁
韩婴〔两汉〕
成王封伯禽于鲁。周公诫之曰:“往矣,子无以鲁国骄士。吾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也,又相天子,吾于天下亦不轻矣。然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士。吾闻,德行宽裕,守之以恭者,荣;土地广大,守之以俭者,安;禄位尊盛,守之以卑者,贵;人众兵强,守之以畏者,胜;聪明睿智,守之以愚者,哲;博闻强记,守之以浅者,智。夫此六者,皆谦德也。夫贵为天子,富有四海,由此德也。不谦而失天下,亡其身者,桀、纣是也。可不慎欤?”
蜨蝶行
佚名〔两汉〕
蜨蝶之遨游东园,奈何卒逢三月养子燕,接我苜蓿间。
持之我入紫深宫中,行缠之傅欂栌间,雀来燕。
燕子见衔哺来,摇头鼓翼何轩奴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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