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
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言志
唐寅〔明代〕
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
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金大将
李东阳〔明代〕
汝何官?金大将。
汝何名?陈和尚。
好男子,明白死。
生金人,死金鬼。
胫可折,吻可裂,七尺身躯一腔血。
金人愤泣元人夸,争愿再生来我家。
吁嗟乎!衣冠左衽尚不耻,夷狄之臣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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