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自莒反于齐,使鲍叔为宰,辞曰:“臣,君之庸臣也。君加惠于臣,使不冻馁,则是君之赐也。若必治国家者,则非臣之所能也。若必治国家者,则其管夷吾乎。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宽惠柔民,弗若也;治国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忠信可结于百姓,弗若也;制礼义可法于四方,弗若也;执枹鼓立于军门,使百姓皆加勇焉,弗若也。”桓公曰:“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钩,是以滨于死。”鲍叔对曰:“夫为其君动也。君若宥而反之,失犹是也。”桓公曰:“若何?”鲍子对曰:“请诸鲁。”桓公曰:“施伯,鲁君之谋臣也,夫知吾将用之,必不予我矣。若之何?”
鲍子对曰:“使人请诸鲁,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国,欲以戮之于群臣,故请之。’则予我矣。”桓公使请诸鲁,如鲍叔之言。
庄公以问施伯,施伯对曰:“此非欲戮之也,欲用其政也。夫管子,天下之才也。所在之国,则必得志于天下。令彼在齐,则必长为鲁国忧矣。”庄公曰:“若何?”施伯对曰:“杀而以其尸授之。”庄公将杀管仲,齐使者请曰:“寡君欲亲以为戮,若不生得以戮于群臣,犹未得请也。请生之。”于是庄公使束缚以予齐使。齐使受之而退。
比至,三衅,三浴之。桓公亲逆之于郊。
造父之师曰泰豆氏。造父之始从习御也,执礼甚卑,泰豆三年不告。造父执礼愈谨,乃告之曰:“古诗言:‘良弓之子,必先为箕;良冶之子,必先为裘。’汝先观吾趣。趣如吾,然后六辔可持,六马可御。”
造父曰:“唯命所从。”
泰豆乃立木为涂,仅可容足;计步而置,履之而行。趣步往还,无跌失也。造父学之,三日尽其巧。
泰豆叹曰:“子何其敏也!得之捷乎!凡所御者,亦如此也。曩汝之行,得之于足,应之于心。推于御也,齐辑乎辔衔之际,而急缓乎唇吻之和,正度乎胸肊之中,而执节乎掌握之间。内得于中心,而外合于马志,是故能进退履绳而旋曲中规矩,取道致远而气力有余。诚得其术也,得之于衔,应之于辔;得之于辔,应之于手;得之于手,应之于心。则不以目视,不以策驱,心闲体正,六辔不乱,而二十四蹄所投无差;回旋进退,莫不中节。然后舆轮之外可使无余辙,马蹄之外可使无余地;未尝觉山谷之崄,原隰之夷,视之一也。吾术穷矣,汝其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