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
和凝〔五代〕
先生自舞琴。(《三乐达节》)
波上人如潘玉儿,掌中花似赵飞燕。(《采莲曲》,
以上并见《乐书》)
和凝
和凝(898-955年),五代时文学家、法医学家。字成绩。郓州须昌(今山东东平)人。幼时颖敏好学,十七岁举明经,梁贞明二年(916)十九岁登进士第。好文学,长于短歌艳曲。梁贞明二年(916)进士。后唐时官至中书舍人,工部侍郎。后晋天福五年 (940)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入后汉,封鲁国公。后周时,赠侍中。尝取古今史传所讼断狱、辨雪冤枉等事,著为《疑狱集》两卷(951年)。子和(山蒙)又增订两卷,合成四卷。
柳宗元传
《旧唐书》〔五代〕
元和十年,例移为柳州刺史。时郎州司马刘禹锡得播州刺史,制书下,宗元谓所亲曰:“禹锡有母年高,今为郡蛮方,西南绝域,往复万里,如何与母偕行。如母子异方,便为永诀。吾与禹锡执友,何忍见其若是?”即草奏章,请以柳州授禹锡,自往播。裴度亦奏其事,禹锡终易连州。
柳州土俗,以男女质钱,过期则没入钱主,宗元革其乡法。其以没者,乃出私钱赎之,归其父母。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千里随宗元师法;凡经其门,必为名士。元和十四年十月五日卒,时年四十七。观察使裴行立为营护其丧及妻子还于京师,时人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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