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元年七月甲中,河北地大震,坏城郭屋室,瀛州为甚。是日再震,民讹言大水且至,惊欲出走。谏议大夫李公肃之为高阳关路都总管安抚使,知瀛州事,使人分出慰晓,讹言乃止。是日大雨,公私暴露,仓储库积,无所覆冒。公开示便宜,使有攸处,遂行仓库,经营盖障。雨止,粟以石数之,至一百三十万,兵器他物称是,无坏者。初变作,公命授兵警备,讫于既息,人无争偷,里巷安辑。
维北边自通使契丹,城壁楼橹御守之具,寝弛不治,习以为故。公因灾变之后,以兴坏起废为己任,知民之不可重困也,乃请于朝,力取于旁路之羡卒,费取于备河之余材,又以钱千万市木于真定。既集,乃筑新城,方十五里,高广坚壮,率加于旧。其上为敌楼,战屋凡四千六百间。先时,州之正门,弊在狭陋,及是始斥而大之。其余凡圮坏之屋,莫不缮理,复其故常。周而览之,听断有所,燕休有次,食有高廪,货有深藏,宾属士吏,各有宁宇。又以其余力为南北甬道若干里,人去污淖,即于夷途。自七月庚子始事,至十月己未落成。其用人之力,积若干万若干千若干百工;其竹苇木瓦之用,积若干万若干千若干百。盖遭变之初,财匮民流,此邦之人,以谓役巨用艰,不累数稔,城垒室屋未可以复也,至于始作逾时,功以告具。盖公经理劝督,内尽其心,外尽其力,故能易坏为成,如是之敏。事闻,有诏嘉奖。
昔郑火灾子产救灾补败得宜当理史实书之卫有狄人之难文公治其城市宫室合于时制诗人歌之。今瀛地震之所摧败,与郑之火灾、卫之寇难无异。公御备构筑不失其方,亦犹古也。故瀛之士大夫皆欲刻石著公之功,而予之从父兄适与军政,在公幕府,乃以书来,属予记之。予不得辞,故为之记,尚俾来世知公之尝勤于是邦也。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夫子房受书于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隐君子者出而试之。观其所以微见其意者,皆圣贤相与警戒之义;而世不察,以为鬼物,亦已过矣。且其意不在书。
当韩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其平居无罪夷灭者,不可胜数。虽有贲、育,无所复施。夫持法太急者,其锋不可犯,而其势未可乘。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当此之时,子房之不死者,其间不能容发,盖亦已危矣。
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何者?其身之可爱,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子房以盖世之才,不为伊尹、太公之谋,而特出于荆轲、聂政之计,以侥幸于不死,此圯上老人所为深惜者也。是故倨傲鲜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
楚庄王伐郑,郑伯肉袒牵羊以逆;庄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遂舍之。勾践之困于会稽,而归臣妾于吴者,三年而不倦。且夫有报人之志,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刚也。夫老人者,以为子房才有余,而忧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何则?非有生平之素,卒然相遇于草野之间,而命以仆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之所不能惊,而项籍之所不能怒也。
观夫高祖之所以胜,而项籍之所以败者,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项籍唯不能忍,是以百战百胜而轻用其锋;高祖忍之,养其全锋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当淮阴破齐而欲自王,高祖发怒,见于词色。由此观之,犹有刚强不忍之气,非子房其谁全之?
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而其状貌乃如妇人女子,不称其志气。呜呼!此其所以为子房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