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元年七月甲中,河北地大震,坏城郭屋室,瀛州为甚。是日再震,民讹言大水且至,惊欲出走。谏议大夫李公肃之为高阳关路都总管安抚使,知瀛州事,使人分出慰晓,讹言乃止。是日大雨,公私暴露,仓储库积,无所覆冒。公开示便宜,使有攸处,遂行仓库,经营盖障。雨止,粟以石数之,至一百三十万,兵器他物称是,无坏者。初变作,公命授兵警备,讫于既息,人无争偷,里巷安辑。
维北边自通使契丹,城壁楼橹御守之具,寝弛不治,习以为故。公因灾变之后,以兴坏起废为己任,知民之不可重困也,乃请于朝,力取于旁路之羡卒,费取于备河之余材,又以钱千万市木于真定。既集,乃筑新城,方十五里,高广坚壮,率加于旧。其上为敌楼,战屋凡四千六百间。先时,州之正门,弊在狭陋,及是始斥而大之。其余凡圮坏之屋,莫不缮理,复其故常。周而览之,听断有所,燕休有次,食有高廪,货有深藏,宾属士吏,各有宁宇。又以其余力为南北甬道若干里,人去污淖,即于夷途。自七月庚子始事,至十月己未落成。其用人之力,积若干万若干千若干百工;其竹苇木瓦之用,积若干万若干千若干百。盖遭变之初,财匮民流,此邦之人,以谓役巨用艰,不累数稔,城垒室屋未可以复也,至于始作逾时,功以告具。盖公经理劝督,内尽其心,外尽其力,故能易坏为成,如是之敏。事闻,有诏嘉奖。
昔郑火灾子产救灾补败得宜当理史实书之卫有狄人之难文公治其城市宫室合于时制诗人歌之。今瀛地震之所摧败,与郑之火灾、卫之寇难无异。公御备构筑不失其方,亦犹古也。故瀛之士大夫皆欲刻石著公之功,而予之从父兄适与军政,在公幕府,乃以书来,属予记之。予不得辞,故为之记,尚俾来世知公之尝勤于是邦也。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元丰六年四月十一日),字子固,世称“南丰先生”。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曾致尧之孙,曾易占之子。嘉祐二年(1057)进士。北宋政治家、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在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上贡献卓越。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覆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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