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唐玄宗在位时,长安有个叫杨崇义的人,他老婆刘氏跟邻居李某私通,两人谋划着要杀掉杨崇义。杨崇义特别喜欢一只鹦鹉,还经常亲自喂它。有一天,杨崇义喝醉酒回到家,刘氏就和李某合谋把他杀了,然后把尸体埋在一口枯井里,家里的仆人谁都不知道这事儿,只有那只鹦鹉看见了。刘氏故意让仆人四处寻找丈夫,还去报了官。官府日夜抓捕凶手都没抓到,就到杨崇义家里搜查。这时候,架上的鹦鹉突然开口说:“杀主人的,是刘氏和李某。”官府就把这两人抓起来审问,他们全都招供了实情。于是官府依法处置了这两人,还把这事儿奏报给了唐明皇。唐明皇称赞鹦鹉有情有义,就把它养在宫里,还封它为“绿衣使者”。
注
《绿衣使者》写鹦鹉揭发命案之事,展现古代志怪传奇中“义禽昭冤”的主题。故事以刘、李密谋杀夫为矛盾起点,以鹦鹉“突语揭凶”为情节逆转,叙事简洁而悬念迭生;作者借鹦鹉“口吐人言”的奇幻笔法,将动物拟人化为正义化身,既暗合“天理昭彰”的道德训诫,又折射唐人“万物有灵”的观念。文中“绿衣使者”因鹦鹉羽毛颜色及传递关键信息的功能,成为后世邮递员的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