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泰钦法灯禅师很年轻就开悟了,性情豪放不羁,终日无所事事。别人都看不起他,只有法眼一个人看重他。有一天,法眼问众人:“老虎戴了一个金铃,谁能把它解下来?”众人不知怎么回答。这时泰钦法灯禅师刚好来到,法眼就把刚才提出的问题再问泰钦法灯禅师,他回答说:“在老虎脖子绑铃的那个人能解得铃”。法眼说:“你们是不能小看他的”。
注释
金陵:古地名,今江苏南京市。
禅师:对僧人的尊称。
豪逸:豪放不羁。
不事事:不办事;不做事。
易:轻视,看不起。
法眼:僧人名。
对:回答。
师:指法灯禅师。
瞿汝稷,(1548—1610)字元立,号那罗窟学人,幻寄道人、槃谈等,南直隶苏州府常熟(今属江苏)人。瞿景淳之子。以父荫受职,三迁至刑部主事,出知辰州府,任职长芦盐运使,累官至太仆少卿。幼秉奇慧,博览强记,宿通内外典。万历三十年(1602),撮汇历代禅宿法语为《指月录》三十卷,盛行于世。康熙十八年(1679),有聂先者,编续《指月录》二十卷以接踵其书。瞿汝稷另著有《石经大学质疑》、《兵略纂要》、《瞿冏卿集》等。► 8篇诗文
公一女,嫁为畿辅某官某妻。公夫人甚爱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语女曰:“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且迁我如振落叶耳,而固吝者何?”女寄言于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大怒,取案上器击伤夫人,出,驾而宿于朝房,旬乃还第。婿竟不调。
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东。某亦守法,与公甚相得也。后公改两广,太监泣别,赠大珠四枚。公固辞。太监泣曰:“是非贿得之。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别公,公固知某不贪也。”公受珠,内所著披袄中,纫之。后还朝,求太监后,得二从子。公劳之曰:“若翁廉,若辈得无苦贫乎?”皆曰:“然。”公曰:“如有营,予佐尔贾。”二子心计,公无从办,特示故人意耳。皆阳应曰:“诺。”公屡促之,必如约。乃伪为屋券,列贾五百金,告公。公拆袄,出珠授之,封识宛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