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非韩(节选)
王充〔两汉〕
论者或曰:“魏文式段干木之闾,秦兵为之不至,非法度之功;一功特然,不可常行,虽全国有益,非所贵也。”夫法度之功者,谓何等也?养三军之士,明赏罚之命,严刑峻法,富国强兵,此法度也。案秦之强,肯为此乎?六国之亡,皆灭于秦兵。六国之兵非不锐,士众之力非不劲也,然而不胜,至于破亡者,强弱不敌,众寡不同,虽明法度,其何益哉?使童子变孟贲之意,孟贲怒之,童子操刃与孟贲战,童子必不胜,力不如也。孟贲怒,而童子修礼尽敬,孟贲不忍犯也。秦之与魏,孟贲之与童子也。魏有法度,秦必不畏,犹童子操刃,孟贲不避也。其尊士式贤者之闾,非徒童子修礼尽敬也。夫力少则修德,兵强则奋威。秦以兵强,威无不胜,却军还众,不犯魏境者,贤干木之操,高魏文之礼也。夫敬贤,弱国之法度,力少之强助也。谓之非法度之功,如何?
高皇帝议欲废太子,吕后患之,即召张子房而取策。子房教以敬迎四皓而厚礼之,高祖见之,心消意沮,太子遂安。使韩子为吕后议,进不过强谏,退不过劲力。以此自安,取诛之道也,岂徒易哉?夫太子敬厚四皓,以消高帝之议,犹魏文式段干木之闾,却强秦之兵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议论者中有人说:“魏文侯到里巷对段干木表示敬意,秦军因此不去攻打魏国,并不是法制的功效。这一功效是特殊情况,不能经常实行。虽然在保全国家方面有好处,也不值得重视。”那么,法制的功能,指的是什么呢?养活三军士兵,明确赏罚法令,严厉刑法,富国强兵,这就是法制。考察秦国强盛,能因为你有法制就不攻打吗?六国灭亡,都灭亡在秦国的军队。六国的军队并非不精锐,士兵的力量也并非不强,然而战不胜,甚至于被打败灭亡,这是因为强弱不相当,多少不一样,即使明确了法制,那又有什么用处呢?假使小孩违背了大力士孟贲的心意,孟贲发怒,小孩持刀跟孟贲对打,小孩肯定不能取胜,因为力量远远不如孟贲。要是孟
王充
王充(27—约97),字仲任,会稽上虞人(今属浙江),他的祖先从魏郡元城迁徙到会稽。王充以道家的自然无为为立论宗旨,以“天”为天道观的最高范畴。以“气”为核心范畴,由元气、精气、和气等自然气化构成了庞大的宇宙生成模式,与天人感应论形成对立之势。其在主张生死自然、力倡薄葬,以及反叛神化儒学等方面彰显了道家的特质。他以事实验证言论,弥补了道家空说无着的缺陷。是汉代道家思想的重要传承者与发展者。《论衡》是王充的代表作品,也是中国历史上一部不朽的无神论著作。► 8篇诗文 ► 335条名句
齐人谏靖郭君城薛
刘向〔两汉〕
齐人谏靖郭君将城薛,客多以谏。靖郭君谓谒者:“无为客通。”齐人有请者曰:“臣请三言而已矣。益一言,臣请烹!”靖郭君因见之。客趋而进曰:“海大鱼!”因反走。君曰:“客有于此!”客曰:“鄙臣不敢以死为戏!”君曰:“亡!更言之。”对曰:“君不闻海大鱼乎?网不能止,钩不能牵;荡而失水,则蝼蚁得意焉。今夫齐,亦君之水也;君长有齐阴,奚以薛为?失齐,虽隆薛之城到于天,犹之无益也。”君曰:“善。”乃辍城薛。
江乙对荆宣王
战国策〔两汉〕
荆宣王问群臣曰:“吾闻北方之畏昭奚恤也,果诚何如?”群臣莫对。
江乙对曰:“虎求百兽而食之,得狐。狐曰:‘子无敢食我也。天帝使我长百兽,今子食我,是逆天帝命也。子以我为不信,吾为子先行,子随我后,观百兽之见我而敢不走乎?’虎以为然,故遂与之行。兽见之皆走。虎不知兽畏己而走也,以为畏狐也。今王之地方五千里,带甲百万,而专属之昭奚恤;故北方之畏昭奚恤也,其实畏王之甲兵也,犹百兽之畏虎也。”
颜回好学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两汉〕
颜回年二十九,发尽白,蚤死。孔子哭之恸,曰:“自吾有回,门人益亲。”鲁哀公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