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者或曰:“魏文式段干木之闾,秦兵为之不至,非法度之功;一功特然,不可常行,虽全国有益,非所贵也。”夫法度之功者,谓何等也?养三军之士,明赏罚之命,严刑峻法,富国强兵,此法度也。案秦之强,肯为此乎?六国之亡,皆灭于秦兵。六国之兵非不锐,士众之力非不劲也,然而不胜,至于破亡者,强弱不敌,众寡不同,虽明法度,其何益哉?使童子变孟贲之意,孟贲怒之,童子操刃与孟贲战,童子必不胜,力不如也。孟贲怒,而童子修礼尽敬,孟贲不忍犯也。秦之与魏,孟贲之与童子也。魏有法度,秦必不畏,犹童子操刃,孟贲不避也。其尊士式贤者之闾,非徒童子修礼尽敬也。夫力少则修德,兵强则奋威。秦以兵强,威无不胜,却军还众,不犯魏境者,贤干木之操,高魏文之礼也。夫敬贤,弱国之法度,力少之强助也。谓之非法度之功,如何?
高皇帝议欲废太子,吕后患之,即召张子房而取策。子房教以敬迎四皓而厚礼之,高祖见之,心消意沮,太子遂安。使韩子为吕后议,进不过强谏,退不过劲力。以此自安,取诛之道也,岂徒易哉?夫太子敬厚四皓,以消高帝之议,犹魏文式段干木之闾,却强秦之兵也。
译文
议论者中有人说:“魏文侯到里巷对段干木表示敬意,秦军因此不去攻打魏国,并不是法制的功效。这一功效是特殊情况,不能经常实行。虽然在保全国家方面有好处,也不值得重视。”那么,法制的功能,指的是什么呢?养活三军士兵,明确赏罚法令,严厉刑法,富国强兵,这就是法制。考察秦国强盛,能因为你有法制就不攻打吗?六国灭亡,都灭亡在秦国的军队。六国的军队并非不精锐,士兵的力量也并非不强,然而战不胜,甚至于被打败灭亡,这是因为强弱不相当,多少不一样,即使明确了法制,那又有什么用处呢?假使小孩违背了大力士孟贲的心意,孟贲发怒,小孩持刀跟孟贲对打,小孩肯定不能取胜,因为力量远远不如孟贲。要是孟
王充(27—约97),字仲任,会稽上虞人(今属浙江),他的祖先从魏郡元城迁徙到会稽。王充以道家的自然无为为立论宗旨,以“天”为天道观的最高范畴。以“气”为核心范畴,由元气、精气、和气等自然气化构成了庞大的宇宙生成模式,与天人感应论形成对立之势。其在主张生死自然、力倡薄葬,以及反叛神化儒学等方面彰显了道家的特质。他以事实验证言论,弥补了道家空说无着的缺陷。是汉代道家思想的重要传承者与发展者。《论衡》是王充的代表作品,也是中国历史上一部不朽的无神论著作。
韩傀相韩,严遂重于君,二人相害也。严遂政议直指,举韩傀之过。韩傀以之叱之于朝。严遂拔剑趋之,以救解。于是严遂惧诛,亡去游,求人可以报韩傀者。至齐,齐人或言:“軹深井里聂政,勇敢士也,避仇隐于屠者之间。”严遂阴交于聂政,以意厚之。聂政问曰:“子欲安用我乎?”严遂曰:“吾得为役之日浅,事今薄,奚敢有请?”于是严遂乃具酒,觞聂政母前。仲子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聂政惊,愈怪其厚,固谢严仲子。仲子固进,而聂政谢曰:“臣有老母,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旦夕得甘脆以养亲。亲供养备,义不敢当仲子之赐。”严仲子辟人,因为聂政语曰:“臣有仇,而行游诸侯众矣。然至齐,闻足下义甚高,故直进百金者,特以为夫人粗粝之费,以交足下之欢,岂敢以有求邪?”聂政曰:“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者,徒幸而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严仲子固让,聂政竟不肯受。然仲子卒备宾主之礼而去。
久之,聂政母死,既葬,除服。聂政曰:“嗟乎!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而严仲子乃诸侯卿相也,不远千里,枉车骑而交臣,臣之所以待之至浅鲜矣,未有大功可以称者,而严仲子举百金为亲寿,我虽不受,然是深知政也。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而政独安可嘿然而止乎?且前日要政,政徒以老母。老母今以天年终,政将为知已者用。”
遂西至濮阳,见严仲子曰:“前所以不许仲子者,徒以亲在。今亲不幸,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严仲子具告曰:“臣之仇韩相傀。傀又韩君之季父也,宗族盛,兵卫设,臣使人刺之,终莫能就。今足下幸而不弃,请益具车骑壮士,以为羽翼。”政曰:“韩与卫,中间不远,今杀人之相,相又国君之亲,此其势不可以多人。多人不能无生得失,生得失则语泄,语泄则韩举国而与仲子为雠也,岂不殆哉!”遂谢车骑人徒,辞,独行仗剑至韩。
韩适有东孟之会,韩王及相皆在焉,持兵戟而卫者甚众。聂政直入,上阶刺韩傀。韩傀走而抱哀侯,聂政刺之,兼中哀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抉眼,自屠出肠,遂以死。韩取聂政尸于市,县购之千金。久之莫知谁子。
政姊闻之,曰:“弟至贤,不可爱妾之躯,灭吾弟之名,非弟意也。”乃之韩。视之曰:“勇哉!气矜之隆。是其轶贲、育而高成荆矣。今死而无名,父母既殁矣,兄弟无有,此为我故也。夫爱身不扬弟之名,吾不忍也。”乃抱尸而哭之曰:“此吾弟轵深井里聂政也。”亦自杀于尸下。
晋、楚、齐、卫闻之曰:“非独政之能,乃其姊者,亦列女也。”聂政之所以名施于后世者,其姊不避菹醢之诛,以扬其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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