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夏日荷花绽放,摇曳多姿没有什么花能与之匹敌,它的花香也是别具一格。
李将军家为乘凉而设席,我乘马伴着那夕阳而来游曲江。
游江归来,看到烛光下的锦被,想起伊人,想到你我曲江相遇之景,你渡水而来打湿了罗袜。
想到秋天来临之前你我将要分别心中苦闷,天各一方唯能于梦中见其倩影了。
注释
并:比,匹敌。
金羁:饰以黄金的马笼头。傅玄《良马赋》:“饰以金羁,申以玉缨。”
落晚:向晚。
前秋:秋前。
棹歌:一边摇桨,一边唱歌。《南史·羊侃传》:“善音律,自造采莲棹(声曜)歌两曲,甚有新致。”
在李商隐赴济原王茂元幕府之前。他就认识了王氏女。并且进行了热烈的追求,因为在他看来,他和王氏女是最为合适的一对。开成二年春的议婚,迁延了一些时日,到四月二十七日以后商隐才得以东归济源省亲,六月下旬回京师已入夏。是时李执方调离长安去任河阳节度者,议婚之事就由李十将军主持操办。二李并非一人(前者排行二十五,后排行十),但属一家,关系密切(兄弟或叔侄),且同住距曲江只千数百步之招国里(坊),李执方去后王氏女即寓于李十将军家。某日傍晚,王氏女随李十将军家到此纳凉观荷,商隐被约前来相见,此诗便写于此。
《荷花》是一首五言律诗,为一首咏荷诗,表达了诗人对美好事物的怜惜之情。诗中主要用象征手法,借描写荷花来寄托自己的情事。本是描写自己热恋之人,但却不直接描写女方本身,而是以荷花出之;即使是描写欢会之事,也不用直白之笔,而通过“衾绮”、“罗袜”来侧面暗示,没有露骨、庸俗的平直之语。整首诗语言清新明丽,色彩鲜明,展现出诗人的婚前大胆追求阶段内心美的期待与欢会时的情景。
这是一首咏荷诗,表达了诗人对美好事物的怜惜之情。展现出诗人的婚前大胆追求阶段内心美的期待与欢会时的情景。
“都无色可并,不奈此香何。”诗一开头便极言荷花之芙,先说它的色,后写它的香。就其色而言,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周敦颐《爱莲说》),十亩方塘,田田绿盖。颜色纯净,姿态婷婷,摇曳在清风之中,那种清新明丽之美和那红绿相映所产生的美确实是无与伦比的。其色如此,其香也独具一格,英特点是“香远益清”(周敦颐《爱莲说》)。这既“远”又“清”的芳香在群芳之中的确是少见的,所以,从色彩和香气上看,荷花确实不同一般的凡花俗卉。难怪诗人惊叹它“无色可并”,无香可比,深
李商隐(约813年—约858年),字义山,号玉谿生,又号樊南生,原籍怀州河内(今河南沁阳市)人,后随祖辈移居荥阳(今河南省郑州市),晚唐时期诗人。他擅长诗歌写作,骈文文学价值也很高,是晚唐最出色的诗人之一,和杜牧合称“小李杜”,与温庭筠合称为“温李”,因诗文与同时期的段成式、温庭筠风格相近,且三人都在家族里排行第十六,故并称为“三十六体”。其诗构思新奇,风格秾丽,尤其是一些爱情诗和无题诗写得缠绵悱恻,优美动人,广为传诵。但部分诗歌过于隐晦迷离,难于索解,至有“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之说。因处于牛李党争的夹缝之中,一生很不得志。死后葬于家乡沁阳(今河南焦作市沁阳与博爱县交界之处)。作品收录为《李义山诗集》。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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