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为百姓
王梵志〔唐代〕
天理为百姓,格戒亦须遵。
官喜律即喜,官嗔律即嗔。
总由官断法,何须法断人。
一时截却头,有理若为申?
王梵志
卫州黎阳人。约唐初数十年间在世。幼时家境尚殷富,多读诗书,曾有妻室儿女,中年后家业败落,遂皈信佛教。晚况萧条,享年逾七十。喜作诗宣弘佛理,劝诫世人,多用村言俚语,唐时民间流传颇广。有集。► 10篇诗文 ► 18条名句
遣悲怀三首·其二
元稹〔唐代〕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身后意 一作:身后事)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