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孔祯在高宗时期担任苏州长史。当时,曹王李明担任刺史,但他并不遵守法律规章,孔祯多次进谏劝导。李明却说:“我是天子的弟弟,难道还配不上当一个刺史吗?”孔祯回答道:“恩宠是不能依赖的,大王如果不遵从国家法令,恐怕你现在的荣耀地位也保不住,难道您没有听说过淮南王刘安的事吗?”李明听后很不高兴。后来,李明身边的人有欺凌百姓的行为,孔祯将这些人逮捕并处以杖刑,甚至打死了其中一些人。不久之后,李明因为触犯法律而被贬到黔中地区。他后悔地对人说:“我惭愧没有听从孔长史的建议,才落得如此下场!”孔祯后来不断升迁,最终担任绛州刺史,并被封为武昌县子。他去世后,朝廷赐予他“温”的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