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年少时心思不恋尘俗琐事,只专注于琴瑟与书籍之中。
即便身着粗布衣裳,内心也自有乐趣;即便常常陷入贫困,心境依旧安宁自在。
恰逢机遇降临,便顺势迎合,暂且投身仕途寻求安身之所。
放下手中拐杖,吩咐下人备好行装,暂且告别田园踏上征途。
孤舟渐行渐远,消失在远方天际,归乡的思绪萦绕心头,从未断绝。
此番行程怎能说不远?一路艰难跋涉,已走过千里之遥。
异乡的风景早已看倦,心中唯有对田园故居的思念愈发浓烈。
仰望流云,羞于面对高空自由翱翔的飞鸟;临近河畔,愧对水中自在游弋的游鱼。
心中坚守着纯真本真的念
陶渊明的诗歌向来以亲切平易为鲜明特质,那些述怀言志之作,恰似挚友相聚围坐,执杯倾谈间,肺腑之言自然流淌。初读时看似漫不经心,细品却能察觉其中缜密的文理与深邃的情意,这首诗便是绝佳例证。全诗层次脉络清晰,细腻坦陈诗人赴任途中的内心波澜与心理变迁,兼具坦率与含蓄之美,堪称精心雕琢的佳作。
诗歌以四段式结构铺展心绪,情感逻辑层层递进。开篇四句率先勾勒出诗人年少时的人生志趣:不恋世俗琐事,唯以琴书为伴,即便身着粗衣、生活清贫,内心依旧怡然自足。这并非全然的天性使然——正如诗人在《杂诗》中曾言“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可见他早年亦有济世安民的宏图抱负。而这份淡泊避世的选择,既
这首诗当作于晋安帝元兴三年(404年),陶渊明四十岁。元兴三年(404年)刘裕行镇军将军。军府设在京口。陶渊明当时为生活所迫,出任镇军将军府的参军,在赴京口上任行经曲阿(今江苏丹阳)途中,他写下了这首诗。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