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时行(1535年-1614年),字汝默,号瑶泉,晚号休休居士。明代大臣。明朝中南直隶苏州府长洲(今江苏苏州)人 。嘉靖四十一年殿试第一名,获状元。历任翰林院修撰、礼部右侍郎、吏部右侍郎兼东阁大学士、首辅、太子太师、中极殿大学士。诗文集有《赐闲堂集》40卷,为万历四十四年(1616)其子申用懋编,李维桢、冯时可、邹元标、焦竑为之序。除诗文外,著作有《书经讲义会编》等。► 39篇诗文
世人无贤不肖,皆言“忍”。若真能忍,则其取祸必少,败事必寡。
昔里中一富儿素悭,亦能从事于忍。遇仇家欲嫁祸,乃贿一乞丐,于元旦托乞,故出言詈之,富儿不为动;已复詈其妻子,富儿不胜忿,持梃挞之,一击而毙,为仇家所持,竟坐偿。此知从事于忍,至于难忍,而卒不能忍者也。
刘忠宣公里居,舟行水畔,一人方帽青衫,呼公名大骂,若为不闻也者。其人骂至五里许,倦而返。不逾月,一主政以公差舟行,前一人复骂主事,如骂刘公者;主政曰;“何物怪人?横逆至此。”命抶之二十,不数日死。及死,乃知其宗室而病心者,主政竟坐偿。人乃问忠宣曰;“公何以知此人宗室而不与较耶?”公曰:“余位卿贰,彼知我而故詈之,非有所恃,何以及此?余故不问。”此烛患于未来,而能忍人之所不能忍者也。
吁,世之言忍者,能以刘公为法,必能寡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