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秋天的菊花颜色美好,采摘下沾着露水的菊花。
把菊花泡在酒中,使我避俗之情更深浓。
一饮而尽杯中酒,再执酒往杯中注酒。
日落之后各类活动的生物都已歇息,归鸟也欢快的鸣叫着归向山林。
在东窗下纵情欢歌,姑且逍遥度此生。
注释
这首诗主要写赏菊与饮酒,诗人完全沉醉其中,忘却了尘世,摆脱了忧愁,逍遥闲适,自得其乐。
裛:通“浥”,沾湿。
掇:采摘。英:花。
泛:浮。意即以菊花泡酒中。此:指菊花。
忘忧物:指酒。远:这里作动词,使远。
遗世情:遗弃世俗的情怀,即隐居。
关于《饮酒二十首》的写作年代,至今尚无定论。历来大致有六种说法:元兴二年癸卯(公元403年)说、元兴三年甲辰(公元404年)说、义熙十年甲寅(公元414年)说、义熙二年丙午(公元406年)说、义熙十二三年(公元416、公元417年)说、义熙十四年戊午(公元418年)说。此诗为组诗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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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其七》是一首五言诗。此诗表面描写诗人对菊饮酒的悠然自得,实际蕴藏着深沉的感伤。首二句倾心赞美菊,通篇之高远寓意皆由菊引发;后六句具体叙写饮酒的乐趣和感想,宁静而美好,是对“遗世情”的形象写照;末二句写归隐之故,表达了诗人隐居终身的决心。全诗将菊、酒、诗结合,自然袒露出生命深层的本然状态,呈现了独特的审美境界。
此诗写对菊饮酒的悠然自得,实际蕴藏着深沉的感伤。
秋天是菊花的季节。在百花早已凋谢的秋日,惟独菊花不畏严霜,粲然独放,表现出坚贞高洁的品格。惟其如此,作者非常爱菊,诗中屡次写到,而且常常把它同松联系在一起,如《和郭主簿》:“芳菊开林耀,青松冠岩列。怀此贞秀姿,卓为霜下杰。”《归去来辞》:“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此诗首句“秋菊有佳色”,亦是对菊的倾心赞美。“有佳色”三字极朴素,“佳”字还暗点出众芳凋零,惟菊有傲霜之色,如果换成其他秾丽字眼,比如“丽”、“粲”、“绚”之类,反倒恶俗不堪。前人称此句“洗尽古今尘俗气”(宋李公焕《笺注陶渊明集》引艮斋语),并非虚誉“裛露掇其英
陶渊明(约365~427年),名潜,字元亮,别号五柳先生,私谥靖节,世称靖节先生,一说寻阳郡柴桑县(今江西九江)人,另一说江西宜丰人,东晋末到南朝刘宋初期杰出的诗人、辞赋家、散文家。被誉为“隐逸诗人之宗”“田园诗派之鼻祖”。是江西首位文学巨匠。曾任江州祭酒、建威参军、镇军参军、彭泽县令等职,最末一次出仕为彭泽县令,八十多天便弃职而去,从此归隐田园。他是中国第一位田园诗人,被称为“古今隐逸诗人之宗”,有《陶渊明集》。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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