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庭式娶盲女
《能改斋漫录》〔宋代〕
齐人刘庭式未及第时,议娶其乡人之女,既成约而未纳币也。庭式及第,其女以疾,两目皆盲。女家躬耕,贫甚,不敢复言。或劝庭式纳其幼女。庭式笑曰:“吾心已许之矣。虽盲,岂负吾初衷哉?”卒娶盲女,与之偕老。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齐人刘庭式未考中科举的时候,他的父母商量准备让他娶同乡人的女儿,后来两家已经说定婚事,但尚未送聘礼。后来刘庭式考中了科举,同乡人的女儿因为疾病,两只眼睛都失明了。女方家里是种田的,很贫穷,不敢再提起婚事。有人劝刘庭式娶那家人的小女儿。刘庭式笑着说:“我心里早已答应她了。虽然她失明了,难道能违背我最初的心愿吗?"最终刘庭式迎娶了盲女,与她白头偕老。
注释
齐:指齐州,今山东境内。
未及第:没考上科举名次。
既:已经。
纳币:男方向女方送聘礼。
纳:娶。
许:答应。
卒:最终。
一剪梅·舟过吴江
蒋捷〔宋代〕
一片春愁待酒浇。江上舟摇,楼上帘招。秋娘渡与泰娘桥,风又飘飘,雨又萧萧。(渡 一作:度)
何日归家洗客袍?银字笙调,心字香烧。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枕上作
陆游〔宋代〕
萧萧白发卧扁舟,死尽中朝旧辈流。
万里关河孤枕梦,五更风雨四山秋。
郑虔自笑穷耽酒,李广何妨老不侯。
犹有少年风味在,吴笺著句写清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