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六戒
曾国藩〔清代〕
久利之事勿为,众争之地勿往。
勿以小恶弃人大美,勿以小怨忘人大恩。
说人之短乃护己之短,夸己之长乃忌人之长。
利可共而不可独,谋可寡而不可众。
天下古今之庸人,皆以一惰字致败;天下古今之才人,皆以一傲字致败。
凡办大事,以识为主,以才为辅;凡成大事,人谋居半,天意居半。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长久获利之事不要做,众人争夺之地不要去。
不要因别人小的过错就忘记他的优点,不要因为小的恩怨就忘记了别人的大恩。
议论他人短处实为遮掩自己短处,夸耀自己长处实为嫉妒他人长处。
利益可以共享而不可独占,计谋宜独断而不可众议。
自古平庸的人皆因惰性导致失败,自古才俊者皆因傲气导致失败。
凡办大事,以见识为根本,才华为辅助;凡成大事,人力谋划占五成,天命际遇占五成。
注释
勿:不要。
弃:忘记。
曾国藩
曾国藩(1811年11月26日-1872年3月12日),初名子城,字伯函,号涤生,谥文正,汉族,出生于湖南长沙府湘乡县杨树坪(现属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荷叶镇)。晚清重臣,湘军的创立者和统帅。清朝战略家、政治家,晚清散文“湘乡派”创立人。晚清“中兴四大名臣”之一,官至两江总督、直隶总督、武英殿大学士,封一等毅勇侯,谥曰文正。► 147篇诗文 ► 181条名句
童趣
沈复〔清代〕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
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兴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虾蟆,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一惊。神定,捉虾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记棚民事
梅曾亮〔清代〕
余为董文恪公作行状,尽览其奏议。其任安徽巡抚,奏准棚民开山事甚力。大旨言:与棚民相告讦者,皆溺于龙脉风水之说,至有以数百亩之山,保一棺之土;弃典礼,荒地利,不可施行。而棚民能攻苦茹淡于丛山峻岭、人迹不可通之地,开种旱谷,以佐稻粱。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于策至便,不可禁止,以启事端。余览其说而是之。
及余来宣城,问诸乡人。皆言:未开之山,土坚石固,草树茂密,腐叶积数年,可二三寸。每天雨,从树至叶,从叶至土石,历石罅滴沥成泉。其下水也缓,又水下而土不随其下。水缓,故低田受之不为灾;而半月不雨,高田犹受其浸溉。今以斤斧童其山,而以锄犁疏其土,一雨未毕,沙石随下,奔流注壑涧中,皆填污不可贮水,毕至洼田中乃止。及洼田竭,而山田之水无继者。是为开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利无税之佣,而瘠有税之户也。余亦闻其说而是之。
嗟夫!利害之不能两全也久矣。由前之说,可以息事;由后之说,可以保利。若无失其利,而又不至如董公之所忧,则吾盖未得其术也。故记之以俟夫习民事者。
怀李啸云
高鼎〔清代〕
吴苑文章客,余溪落拓身。
一生惟爱酒,万语不言贫。
依隐常安拙,相交只率真。
记从分短袂,又度两重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