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464)即刘骏。字休龙,小字道民。南朝宋文帝第三子。初封武陵王,历任湘、雍、徐等州刺史,都督诸州军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率军镇压江汉蛮民起义。后文帝为太子刘劭所杀,率兵进讨,至新亭即位称帝,杀刘劭。在位期间,剪除宗室,重用中书通事舍人戴法兴、巢尚之、戴明宝,使专朝政。推行土断,并限制占山封水,抑制大族,加强君权,在位十一年。庙号世祖。► 27篇诗文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