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侯之家,获二鸽,缚其翅而畜之野。狸者知其不能飞也,攫而食其雌。雄者怒,奋其喙啄狸。狸嗥而去。
不数日,复获一雌焉。狸至而又食之。然以前被喙故,若惮雄不敢近。雄自恃其强,不为备。居无何,竟为所食。
管子曰:吾观狸鸽之事有深感焉。当夫狸之始至也,盖欲攫鸽雌雄而并食之矣。然而力疲于雌,又度雄者知必死而致力,则权嗥而去,以避其锋,兵法所谓穷寇勿追,强而避之之说也。
及其再至,非不欲先食雄,然而知雄必备而雌无备,故先易而后其难,且示雄以若独食雌者,而使之不忌,兵法所谓诱之骄之者也。至是而雄固已怠矣,乘其怠而突取之,则计无不得,兵法所谓攻其无备,出其不意者也。
吁!狸所为悉合于兵法,鸽乃游其术中而不悟也。吾思鸽之与狸诚为非敌,然雄啄狸,狸始未尝不畏。使彼雌雄者并力相扶,以与狸为难,狸虽强,何至并为所食哉!恃一己之强,而不知援其侪类,侪类亡而己亦随之,可慨也夫!
抑吾又思之:夫鸽虽小鸟,然健而善飞,当其悬哨薄云,虽鸷若鹰鹯莫能害,而何惧一狸乎?以见获于人而遂不能飞,以不能飞而遂为狸所食。然则世之见获于人者,其亦可为深虑也已!
译文
叶侯家得到两只鸽子,捆起它们的翅膀养在野外。一只狸知道它们不能飞,就抓走并且吃掉了其中的雌鸽。雄鸽发怒,奋起用嘴去啄狸,狸嚎叫着跑开了。
不几天,主人又得一只雌鸽,狸又跑来吃掉了它。可是因为以前被鸽啄过的缘故,好像害怕雄鸽,不敢接近它。雄鸽于是自己依仗本领高强,不作防备,过了不久,终于被狸吃掉。
管子说:我看到狸吃鸽这件事有很深的感触。当那只狸初来时,大概是想抓住雌鸽、雄鸽把它们一起吃掉。然而力量因与雌鸽搏斗已经消耗,又估计雄鸽知道自己被吃必定以死相拼,就暂且嚎叫着跑开,来避开它的锋芒,这就是兵法所说穷寇莫追,遇强敌就避开它的意思。
戊戌秋九月,余归自塞上,宿石槽。逆旅小子形苦羸,敞布单衣,不袜不履,而主人挞击之甚猛,泣甚悲。叩之东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有田一区,畜产什器粗具,恐孺子长而与之分,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夜则闭之户外,严风起,弗活矣。”余至京师,再书告京兆尹,宜檄县捕诘,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
逾岁四月,复过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为他人有矣。”叩以“吏曾呵诘乎?”则未也。
昔先王以道明民,犹恐顽者不喻,故“以乡八刑纠万民”,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则刑随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则相及,所以闭其涂,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管子之法,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转相督察,而罪皆及于所司。盖周公所虑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此可以观世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