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伯卿率题小诗留斋壁
朱景英〔清代〕
指下流泉梦里山,春风日日闭门閒。前身合是萧思话,相赏真于松石间。
朱景英
湖南武陵人,字幼芝,一字梅冶,晚号研北翁。乾隆十五年解元。历任宁德知县,台湾鹿耳门同知,北路理番同知。工汉隶。尝纂修《沅州府志》。有《海东日札》、《畬经堂集》、《研北诗馀》。► 219篇诗文
沁园春·壬辰生日自寿时年二十四
黄景仁〔清代〕
苍苍者天,生余何为,令人慨慷。叹其年难及,丁时已过,一寒至此,辛味都尝。似水才名,如烟好梦,断尽黄齑苦笋肠。临风叹,只六旬老母,苦节宜偿。
男儿堕地堪伤。怪二十何来镜里霜。况笑人寂寂,邓曾拜衮,所居赫赫,周已称郎。寿岂人争,才非尔福,天意兼之忌酒狂。当杯想,想五湖三亩,是我行藏。
逆旅小子
方苞〔清代〕
戊戌秋九月,余归自塞上,宿石槽。逆旅小子形苦羸,敞布单衣,不袜不履,而主人挞击之甚猛,泣甚悲。叩之东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有田一区,畜产什器粗具,恐孺子长而与之分,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夜则闭之户外,严风起,弗活矣。”余至京师,再书告京兆尹,宜檄县捕诘,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
逾岁四月,复过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为他人有矣。”叩以“吏曾呵诘乎?”则未也。
昔先王以道明民,犹恐顽者不喻,故“以乡八刑纠万民”,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则刑随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则相及,所以闭其涂,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管子之法,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转相督察,而罪皆及于所司。盖周公所虑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此可以观世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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