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李木仙 其二
李云龙〔明代〕
远怀穷碧落,幽恨彻重泉。无路逢金母,何心證木仙。
湘江添泪竹,鄂渚结愁烟。好向三生石,还寻再世缘。
李云龙
李云龙,字烟客。番禺人。少补诸生,负奇气,一时名士多严事之。绌于遇,以赀游国学,卒无成。走塞上,客东莞袁崇焕所。时崇焕总制三边,威名大震,云龙在幕参其谋。既而崇焕死,遂为僧,称二严和尚。明亡,不知所终。著有《雁水堂集》、《啸楼前后集》、《遗稿》、《别稿》行世。清同治《番禺县志》卷四二、清陈伯陶编《胜朝粤东遗民录》卷四有传。李云龙诗,以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所藏民国手抄本《啸楼诗集》为底本,参校以广东省地方文献馆民国铅印本《啸楼集》及清温汝能《粤东诗海》。
北人食菱
江盈科〔明代〕
北人生而不识菱者,仕于南方,席上啖菱,并壳入口。或曰:“食菱须去壳。”其人自护所短,曰:“我非不知,并壳者欲以清热也。”问者曰:“北土亦有此物否?”答曰:“前山后山,何地不有!”
夫菱生于水而非土产,此坐强不知以为知也。
段直传
《元史》〔明代〕
段直,字正卿,泽州晋城人。至元十一年,河北、河东、山东盗贼充斥,直聚其乡党族属,结垒自保。世祖命大将略地晋城,直以其众归之,幕府承制,署直潞州元帅府右监军。其后论功行赏,分土世守,命直佩金符,为泽州长官。泽民多避兵未还者,直命籍其田庐于亲戚邻人之户,且约曰:“俟业主至,当析而归之。”逃民闻之,多来还者,命归其田庐如约,民得安业。素无产者,则出粟赈之;为他郡所俘掠者,出财购之;以兵死而暴露者,收而瘗之。未几,泽为乐土。大修孔子庙,割田千亩,置书万卷,迎儒士李俊民为师,以招延四方来学者。不五六年,学之士子,以通经被选者,百二十有二人。在官二十年,多有惠政。朝廷特命提举本州学校事,未拜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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