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一枝花 -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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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酒者传

魏禧 魏禧〔明代〕

  万安县有卖酒者,以善酿致富。平生不欺人,或遣童婢沽,必问:“汝能饮酒否?”量酌之,曰:“毋盗瓶中酒,受主翁笞也。”或倾跌破瓶缶,辄家取瓶,更注酒,使持以归。由是远近称长者。

  里中有数聚饮平事不得决者,相对咨嗟。卖酒者问曰:“诸君何为数聚饮相咨嗟也?”聚饮者曰:“吾侪保甲贷乙金,甲逾期不肯偿,将讼。讼则破家,事连吾侪,数姓人不得休矣!”卖酒者曰:“几何数?”曰:“子母四百金。”卖酒者曰:“何忧为?”立出四百金偿之,不责券。

  客有橐重资于途者,甚雪,不能行。闻卖酒者长者,趋寄宿。雪连日,卖酒者日呼客同博,以赢钱买酒肉相饮啖。客多负,私怏怏曰:“卖酒者乃不长者耶?然吾已负,且大饮啖,酬吾金也。”雪霁,客偿博所负,行。卖酒者笑曰:“主人乃取客钱买酒肉耶?天寒甚,不名博,客将不肯大饮啖。”尽取所偿负还之。

  术者谈五行,决卖酒者宜死。卖酒者将及期,置酒,召所买田舍主毕至,曰:“吾往买若田宅,若中心愿之乎?价毋亏乎?”欲赎者视券,价不足者,追偿以金。又召诸子贷者曰:“汝贷金若干,子母若干矣。”能偿者捐其息,贫者立券还之,曰:“毋使我子孙患苦汝也!”其坦然如是。其后,卖酒者活更七年。

  魏子曰:吾闻卖酒者好博,无事则与其三子终日博,喧争无家人礼。或问之,曰:“儿辈嬉,否则博他人家,败吾产矣。”嗟乎!卖酒者匪唯长者,抑亦智士哉!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江西)万安县有个卖酒的人,因为擅长酿酒而变得富有。一生从不欺负他人。如果遇见被(主人)派来买酒的奴仆、婢女,一定问:“你能饮酒吗?”有时遇到(奴仆、婢女)走路不稳跌倒摔破了装酒的器皿,就让他们回家拿瓶子,重新装好酒,让(奴仆、婢女)拿着回去。因为这些,远近的人都称赞他是有德行的人。

  每逢乡里有人凑钱喝酒,一定在他的酒馆聚会。乡里有人多次聚在一块儿喝酒,评议事情不能决断,相互叹息,大多脸色难看。卖酒的人就问道:“诸位为什么聚在一起喝酒又互相叹息呢?”聚在一起喝酒的人说:“我们为某甲向某乙借贷提供了担保,某甲超过期限不肯还贷,将要被起诉,如果被起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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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

  这篇传记讲述了江西万安县一位卖酒者,他凭高超酿酒技艺致富,但为人谦逊仁慈,善待奴仆、乡里。他慷慨解囊,帮助他人偿还债务,款待投宿行人,预知死期时更赎回田地、免除贫困者债务,展现出其深厚德行与智慧;虽好赌,实则是教育子女远离恶习,保护家产。他坦然面对生死,亦彰显出非凡的人格魅力,成为远近闻名、受人尊敬的人物。此文通过卖酒者的言行,展现出何为真正的德行与智慧;作者的评论更是点睛之笔,将卖酒者的形象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魏禧

魏禧

魏禧(1624年3月2日~1680年11月17日)明末清初散文家,与汪琬、侯方域并称清初散文三大家,与兄际瑞、弟礼合称宁都三魏,三魏兄弟与彭士望、林时益、李腾蛟、岳维屏、彭任等合称易堂九子。字冰叔,一字叔子,号裕斋。江西宁都人,明末诸生,明亡隐居翠微峰勺庭,人称勺庭先生。后出游江南,以文会友,传播其明道理、识时务、重廉耻、畏名义的学说,结纳贤豪,以图恢复。他的文章多颂扬民族气节人事,表现出浓烈的民族意识。还善于评论古人的业迹,对古人的是非曲直、成败得失都有一定的见解,著有《魏叔子文集》。► 18篇诗文 ► 110条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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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

唐寅 唐寅〔明代〕

夜来欹枕细思量,独卧残灯漏夜长。
深虑鬓毛随世白,不知腰带几时黄。
人言死后还三跳,我要生前做一场。
名不显时心不朽,再挑灯火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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楮亭记

袁中道 袁中道〔明代〕

  金粟园后,有莲池二十余亩,临水有园,楮树丛生焉。予欲置一亭纳凉,或劝予:“此不材木也,宜伐之,而种松柏。”予曰:“松柏成阴最迟,予安能待。”或曰:“种桃李。”予曰:“桃李成荫,亦须四五年,道人之迹如游云。安可枳之一处?予期目前可作庇阴者耳。楮虽不材,不同商丘之木,嗅之狂醒三日不已者,盖亦界于材与不材之间者也。以为材,则不中梁栋枅栌之用;以为不材,则皮可为纸,子可为药,可以染绘,可以颒面,其用亦甚夥。昔子瞻作《宥老楮诗》,盖亦有取于此。”

  今年夏,酷暑,前堂如炙,至此地则水风泠泠袭人,而楮叶皆如掌大,其阴甚浓,遮樾一台。植竹为亭,盖以箬,即曦色不至,并可避雨。日西,骄阳隐蔽层林,啼鸟沸叶中,沉沉有若深山。数日以来,此树遂如饮食衣服,不可暂废,深有当于予心。自念设有他树,犹当改植此,而况已森森如是,岂惟宥之哉?且将九锡之矣,遂取之以名吾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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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博鸡者事

高启 高启〔明代〕

  博鸡者,袁人,素无赖,不事产业,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任气好斗,诸为里侠者皆下之。

  元至正间,袁有守多惠政,民甚爱之。部使者臧新贵,将按郡至袁。守自负年德易之,闻其至,笑曰:“臧氏之子也。”或以告臧,臧怒,欲中守法。会袁有豪民尝受守杖,知使者意嗛守,即诬守纳己赇。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袁人大愤,然未有以报也。

  一日,博鸡者遨于市。众知有为,因让之曰:“若素名勇,徒能藉贫孱者耳,彼豪民恃其资,诬去贤使君,袁人失父母;若诚丈夫,不能为使君一奋臂耶?”博鸡者曰:“诺。”即入闾左,呼子弟素健者,得数十人,遮豪民于道。豪民方华衣乘马,从群奴而驰,博鸡者直前捽下,提殴之。奴惊,各亡去。乃褫豪民衣自衣,复自策其马,麾众拥豪民马前,反接,徇诸市。使自呼曰:“为民诬太守者视此!”一步一呼,不呼则杖,其背尽创。豪民子闻难,鸠宗族童奴百许人,欲要篡以归。博鸡者逆谓曰:“若欲死而父,即前斗。否则阖门善俟。吾行市毕,即归若父,无恙也。”豪民子惧遂杖杀其父,不敢动,稍敛众以去。袁人相聚从观,欢动一城。郡录事骇之,驰白府。府佐快其所为,阴纵之不问。日暮,至豪民第门,捽使跪,数之曰:“若为民不自谨,冒使君,杖汝,法也;敢用是为怨望,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汝罪宜死,今姑贷汝。后不善自改,且复妄言,我当焚汝庐、戕汝家矣!”豪民气尽,以额叩地,谢不敢。乃释之。

  博鸡者因告众曰:“是足以报使君未耶?”众曰:“若所为诚快,然使君冤未白,犹无益也。”博鸡者曰:“然。”即连楮为巨幅,广二丈,大书一“屈”字,以两竿夹揭之,走诉行御史台。台臣弗为理。乃与其徒日张“屈”字游金陵市中。台臣惭,追受其牒,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

  方是时,博鸡者以义闻东南。

  高子曰:余在史馆,闻翰林天台陶先生言博鸡者之事。观袁守虽得民,然自喜轻上,其祸非外至也。臧使者枉用三尺,以仇一言之憾,固贼戾之士哉!第为上者不能察,使匹夫攘袂群起,以伸其愤,识者固知元政紊弛,而变兴自下之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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