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畬田时伴着鼓笛声而一派和乐,只是吟唱时有歌曲而没有歌词。
这种情况在商於地区将成为过去,以后满山的人都将唱我写的这五首诗。
注释
熙熙(xī xī):和乐的样子。
商於(wū):古地区名,在今陕西商南县、河南淅川县内乡一带。战国时,张仪说楚怀王绝齐亲秦,愿以商於之地六百里献楚,即指此。(见《史记·张仪传》)一说指商(今陕西商县)、於(今河南西陕县)两邑及两邑间的地区,即今丹江中下游一带,宋代属商州所辖。於,《宋诗钞》作“于”。
故事:过去的事。
舍(shè)人:作者自称。《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舍人,亲近左
北宋淳化二年(991年),诗人因上疏为遭受诬陷的朝臣徐铉辨冤而触怒宋太宗,被贬为商州(治所在今陕西商县)团练副使。当时商州还很荒僻,其属县丰阳、上津一带多是深山穷谷,车辙不通,农业上仍是刀耕火种,而且保持着互相帮助、协力耕种的古老传统。诗人深为山区这种质朴淳厚的风习所感动,便在到商州的第二年(992年)春天写下《畬田词五首》。此诗为其中第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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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禹偁(chēng)(954年-1001年),字元之,济州巨野(今属山东省菏泽市)人。北宋诗人、散文家、大臣。王禹偁世为农家子,9岁能文。太平兴国八年(983年)进士,历任成武县(今属山东省菏泽市)主簿、右拾遗等职。献《端拱箴》,又献《御戎十策》,太宗大加称赏。拜左司谏、知制诰,判大理寺。淳化二年(991年)以庐州尼道安诉讼徐铉案受牵连,坐贬商州团练副使,移解州。咸平元年(998年),预修《太祖实录》。时宰相张齐贤、李沆不协,以禹偁议论轻重其间,落知制诰,出知黄州。作《三黜赋》以见志,有“屈于身兮而不屈其道,虽百谪而何亏”之语。咸平四年(1001年),徙蕲州,病卒。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文学韩愈、柳宗元,诗崇杜甫、白居易,多反映社会现实,风格清新平易。词仅存一首,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格调清新旷远。著有《小畜集》。► 649篇诗文 ► 209条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