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溪沙·偶成
沈宜修〔明代〕
日午庭皋一叶飞。世间莫问是痕非。且看征雁傍云低。
苔上浅痕随步缓,阑前闲影任花移。不须重论古今时。
沈宜修
(1590—1635)苏州府吴江人,字宛君。山东副使沈珫之女,工部郎中叶绍袁之妻。工诗词,生三女皆能诗,母女相与题花赋草。因女死神伤而卒。绍袁集妻女之作,编为《午梦堂十集》。
菜人哀
屈大均〔明代〕
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有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
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
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
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
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
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
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
三日肉尽馀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
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
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
陈五计斥女巫
《智囊》〔明代〕
京城多信女巫。有陈五者,厌其家人信之笃,莫能治。一日含青李于腮,绐家人:“疮肿甚痛。”不食而卧终日。其妻患之,召巫治之。巫谓五所患乃疔疮也,以其素不敬神,神不之救。家人再拜,恳祈,然后许之。五佯作呻吟状,语家人云:“必得神巫入视救我。”巫入视之。五乃从容吐青李,捽巫,批其颊而叱之。巫疾走亡之。自是家人不复信巫。
景清借书
佚名〔明代〕
景清倜傥尚大节,领乡荐,游国学。时同舍生有秘书,清求而不与。固请,约明日即还书。生旦往索。曰:“吾不知何书,亦未假书于汝。”生忿,讼于祭酒。清即持所假书,往见,曰:“此清灯窗所业书。”即诵辄卷。祭酒问生,生不能诵一词。祭酒叱生退。清出,即以书还生,曰:“吾以子珍秘太甚,特以此相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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