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苏潜夫于小龙湖赋赠
袁中道〔明代〕
畚土添花径,防湖涨柳渠。
黄芦亲睡鸭,碧水伴嬉鱼。
沼墨如临帖,松鳞验著书。
重追宗炳迹,新筑卧游居。
袁中道
(1570—1623)明荆州府公安人,字小修。袁宏道弟。初随兄宦游京师,交四方名士。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官至南京吏部郎中。与兄袁宗道、袁宏道并称三袁,为“公安派”代表作家。有《珂雪斋集》。
焚鼠毁庐
宋濂〔明代〕
越西有独居男子,结茨以为庐,力耕以为食。久之,菽粟盐酪具无仰于人。尝患鼠,昼则累累然行,夜则鸣啮至旦,男子积憾之。一旦被酒归,始就枕,鼠百故恼之,目不得瞑。男子怒,持火四焚之。鼠死,庐亦毁。次日酒解,伥伥无所归。龙门子唁之。男子曰:“人不可积憾哉!予初怒鼠甚,见鼠不见庐也,不知祸至于此。”
长物志·花木
文震亨〔明代〕
弄花一岁,看花十日。故帏箔映蔽,铃索护持,非徒富贵容也。第繁花杂木,宜以亩计。乃若庭除槛畔,必以虬枝古干,异种奇名,枝叶扶疏,位置疏密。或水边石际,横偃斜拔;或一望成林;或孤枝独秀。草木不可繁杂,随处植之,取其四时不断,皆入图画。又如桃、李,不可植于庭除,似宜远望;红梅、绛桃,俱借以点缀林中,不宜多植。梅生山中,有苔藓者移置药栏,最古。杏花差不耐久,开时多值风雨,仅可作片时玩。蜡梅,冬月最不可少。他如豆棚、菜圃,山家风味,固自不恶。然必辟隙地数顷别为一区若于庭除种植便非韵事。更有石磉木柱,架缚精整者,愈入恶道。至于艺兰栽菊,古各有方。时取以课园丁,考职事,亦幽人之务也。志《花木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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